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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能否提升县域乡村振兴水平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杨秋月1阳镇2,3 时间:2025-09-29 访问次数:10

1.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3.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

摘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旨在实现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生态扶贫三重目标,对试点县域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基于2003-2020年中国县域数据和遥感数据,全面评估中国各县域的乡村振兴水平,并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实施为准自然实验,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法考察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对县域乡村振兴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显著提高了试点县域的乡村振兴水平,有助于该地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并且,生态转移支付规模与县域乡村振兴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省级生态转移支付规模每提高1个标准差,县域乡村振兴水平平均提升约4.7073%。第二,机制分析结果表明,该政策能够通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提升绿色转型绩效三重机制提升试点县域的乡村振兴水平。第三,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该政策的实施对县域乡村振兴水平的影响在生物多样性维护型、水源涵养型和防风固沙型功能区是显著的,对中部、东部地区和低污染地区乡村振兴水平的影响是显著的。本文研究结论能为健全生态转移支付制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政策启示。

关键词:生态转移支付;乡村振兴;产业结构优化;公共服务质量;绿色转型绩效;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撑企业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创新模式与创新政策研究”(编号:24AGL018); 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企业管理优势学科建设项目(编号:DF2023YS25);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生态转移支付助力安徽乡村振兴的机理、效应与路径研究”(编号:AHSKQ2023D128);

  • DOI10.20077/j.cnki.11-1262/f.2025.09.005

  • 专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 专题:农业经济;财政与税收

  • 分类号:F812.8;F323

中国农村经济.2025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