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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农的消极议价权到积极议价权——一个案例研究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毛丹 毛哲俊 时间:2025-04-10 访问次数:10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摘要:一些村庄出现了小农“消极议价权”转向“积极议价权”的现象。对L村的田野观察表明,小农“积极议价权”是小农与市场互动的产物。一方面,乡村“后生产主义”的转向有利于小农议价地位的提升;另一方面,一些进入乡村与小农交易的外部资本的获益目标从短期转向长期,倾向于稳定持久的地方市场,有向小农让渡一些议价空间的意愿。此外,小农由乡土社会关系所支持的一致行动,也增加了小农的议价能力。

关键词:后生产型乡村;稳定地方市场;小农积极议价权; 基金资助: 浙江省新型重点智库“浙江省共同富裕文化创新研究中心”支持;

DOI10.14167/j.zjss.2025.02.004

专辑:社会科学Ⅱ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社会学及统计学;农业经济

分类号:C912.82;F327

《浙江社会科学》2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