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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治理契约:组织化推动土地资源资本化的理论机制与实践探索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周立1汪庆浩1罗建章2,3 时间:2025-02-28 访问次数:10

  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3.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摘要:针对土地资源资本化面临的产权残缺和市场流转困境,已有研究提出了产权清晰论和市场完善论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确权确地是前提,只有产权明晰,才能通过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量化;后者认为市场有效是前提,只有通过交易实现合理定价,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价值显化。然而,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守“三条底线”的背景下,两种观点的实践挑战主要体现为:一方面,过分强调产权清晰可能导致交易成本过高,抑制了流转需求;另一方面,资源定价过分依赖双边市场则会导致土地的权利与收益分配混乱,无法实现资源活化。上述两种观点本质上是在缺乏有效契约主体的前提下,对核心契约增加边缘契约,以提供确保契约有效性的“药方”,可以归纳为“契约治理契约”。对此,本文提出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以“组织治理契约”为内核的组织有效论,并论证在产权清晰和市场完善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组织治理契约”,形成土地资源资本化的充分条件。基于此,本文构建“确股量化-价值显化-资源活化”的土地资源资本化分析框架,通过理论演绎论证“组织化确权-组织化交易-组织化托底”的“组织治理契约”作用机理,并进一步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林原村“一社四部”案例,揭示组... 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土地资源资本化;组织化;新型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基金资助: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重大项目“跨界合作与整全治理研究”(编号:20XNL012);

DOI10.20077/j.cnki.11-1262/f.2025.02.009

专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农业经济

分类号:F321.1

中国农村经济2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