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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数字治理与农村集体行动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张岳1,2张博1易福金3 时间:2024-12-31 访问次数:10

1.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河北大学河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3.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摘要:提升集体行动水平是摆脱公共事物治理困境的关键。数字治理平台建设是乡村数字治理的重要维度,本文利用2020年中国乡村振兴调查数据,考察数字治理平台建设对农村集体行动的影响与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治理平台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居民参与集体行动。机制检验表明,数字治理平台建设通过增强村规民约有效性、提高农村居民信任程度、扩展农村居民社会网络进而促进农村集体行动。数字接入能力、数字应用能力是影响农村居民利用数字治理平台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成为数字治理平台建设促进农村居民参与集体行动的边界条件。当农村居民具有较强的数字接入能力与数字应用能力时,数字治理平台建设对其参与集体行动的影响更明显。基于此,未来应从加快平台建设、促进农民利用两个维度全面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

关键词: 集体行动;公共事物治理;数字治理平台;数字接入能力;数字应用能力;

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字金融对农村金融机构普惠目标与安全目标兼容性的影响与优化策略研究”(编号:72303056); 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赋能河北省农村集体行动能力的路径与策略研究”(编号:BJS2024088); 河北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乡村数字治理对农民收入水平与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编号:HBU2024SS045)的资助;

DOI10.20074/j.cnki.11-3586/f.2024.06.006

专辑: 社会科学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 政党及群众组织;农业经济;信息经济与邮政经济

分类号: D422.6;F49;F323

中国农村观察.2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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