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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农民“三权”财产权益的保障和实现:关键难点与机制构建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曲颂1郭君平1李荣耀2 时间:2024-09-06 访问次数:21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摘要:在充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的前提下,构建“三权”财产权益实现机制既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处在重要窗口期。本文立足城乡融合发展视角,以户籍关系变化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调整为逻辑主线,审视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的内涵演化,梳理进城落户农民“三权”处置的政策脉络和地方探索,进而剖析构建进城落户农民“三权”财产权益实现机制的关键难点。研究认为,构建进城落户农民“三权”财产权益实现机制的关键难点在于辨明农民进城落户与融入城镇的关系,厘清集体内部转让与市场资源配置的边界,着力解决“三权”退出补偿不足的核心问题,确立“以用定转、转用联动”一体化机制,抓住集体成员身份去留的根本症结,以及做好退村进城之间权利保障的接续衔接。在此基础上,应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多层级多元化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软硬兼施”完善引导机制、统筹推进改革与完善配套制度。

关键词:

进城落户农民“;三权”;有偿转让与退出;实现机制;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产业利益联结阻断‘两类户’返贫致贫风险的机制优化研究”(21BJY224);

DOI

10.16158/j.cnki.51-1312/f.2024.08.005

专辑: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

农业经济

分类号:

F323

《经济学家》20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