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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分配制度偏离一定会降低普通成员出资吗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魏广成1许光清2孔祥智3 时间:2024-09-04 访问次数:10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3.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摘要:普通成员以实际出资的形式加入合作社是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方式。本文具体分析了分配制度偏离《合作社法》的规定这一普遍现象影响普通成员出资的机理。研究结果发现,就提高普通成员的出资行为而言,最优的交易量分配比例小于60%,即偏离于《合作社法》的规定。进一步地,交易量分配比例对普通成员出资存在着倒“U”型的影响,拐点值为37.69%。自生能力、股利信号、股利代理是分配制度偏离影响普通成员出资的中介机制。对此,本文提出应秉承现实主义的合作社发展理念、增强《合作社法》盈余分配制度的容错空间、重点发展规模农户与中西部地区合作社等政策建议。为当前政策界指导合作社实现规范化发展提供思路与借鉴。

关键词:分配制度偏离;普通成员;出资;

基金资助: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分配制度偏离、成员行为与合作社益农性”(编号:20212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机补贴政策对农机企业创新的溢出效应及政策优化研究——基于购置补贴与作业补贴的比较”(编号:72203093)

DOI10.13246/j.cnki.jae.2024.08.004

专辑:经济与管理科学;农业科技;社会科学Ⅰ辑

专题:行政法及地方法制;农业经济

分类号:F321.42;D922.4

《农业技术经济》20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