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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专访浙大“卡特”黄祖辉:以县域为突破口深化城乡融合发展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时间:2024-08-14 访问次数:10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彩娜

——访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祖辉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专章部署。当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潜力如何?怎样抓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着力点?如何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带着上述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专访了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祖辉。

以县域为突破口深化城乡融合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据您了解,当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潜力如何?

黄祖辉:当前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已进入城乡相互依存、互促共荣的阶段。一方面,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总体已到了中后期阶段,一些发达地区已到了高级阶段,这不仅使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具有现实可能,也使城市对乡村的生态与文化形成新需求,必将大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城乡数字化与互联网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已在极大程度上改变了城乡时空关系,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与物质支撑。

城乡融合不仅是城乡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深度融合、城市和乡村的优势互补与共同繁荣,也是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权益的平等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均衡化,同时还是城乡要素配置的合理化和城乡产业发展的协调化。因此,推进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既要遵循城乡融合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尤其是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障碍,更进一步来说,是要缩小城乡差别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中国经济时报:《决定》强调“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您认为,应该如何着力?

黄祖辉: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仍存在着各种壁垒,阻碍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畅通流动,亟须通过上下联动、地区联动的全面深化改革来破解断点和阻点问题。国家在宏观层面制定区域城乡融合发展方略和制度架构,消除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性制度障碍,推动区域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协同发展,为城市带动乡村、城乡社保一体和地区间互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不断优化,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以及进城农民的市民化提供制度性保障,为有条件的县域率先突破城乡二元体制提供政策支撑。

县域是城和乡的结合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最有条件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把县域作为重要切入点,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机制。要坚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适应乡村人口变迁和相对集聚的趋势,深化“千万工程”建设发展,通过县域(包含镇村)规划先行引领、全域土地整治与优化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数智化效能发挥,优化县域产业、村庄、公共服务空间布局;推进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产村、产城(镇)融合发展;推动村庄联动联盟、村镇一体联动发展,以实现县域城乡体制融合、经济融合、社会融合,县域城镇群和乡村群的有机衔接和融合发展,乡村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高效配置,县域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和市民化以及中国式农业农村的现代化。

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唯有深化农村改革

中国经济时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在您看来,如何增强农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黄祖辉:就农村而言,深化改革就是要通过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深化改革,坚持“三权分置”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厘清集体所有与市场制度关系,剥离产业发展中过多扭曲价格的非市场因素,实现既赋予和保障农民更多财产权益,又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目标。

一是重点深化农业产业关键性要素制度改革,破除农业要素优化配置和集成创新的制度障碍。重点是深化土地要素制度、主体要素制度(农民与集体)和金融要素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关键要通过政府职能转换和产权制度改革与赋权,使农村土地要素、农民和集体经济等主体以及金融要素等真正成为市场要素和主体。

二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基本框架下,同步推进农村集体制度和社保制度的联动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和平等的国家公共保障制度,要用完善的国家公共保障制度替换农村土地、宅基地(包括住房)对农民的保障功能,实现土地权能对农民由发展权与保障权的合一向发展权与保障权相分离转换。还要通过集体股份合作制的深化改革,实现农民权利由难以交易的身份权向可交易的契约权转换;农民对集体资源的拥有状态由“物权”占有向“股权”占有转换。

三是在社保体制改革和产权权属进一步明确的同时,对村集体和广大农民释放更充分的权能。加快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产进入市场的进程,使农民既拥有更充分的财产权,又拥有市场融资的抵押权。同时,使乡村集体具有清晰的资源转换权和集体产权的收益权。此外,还应对农业农村释放金融权限,支持农村在合作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发展有序规制下的合作金融。

四是消除农业产业发展中过多的非市场因素干扰。要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以及城乡社保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明晰公共领域与市场领域的边界,处理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关系。同时,加快培育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统一大市场和协调市场供求中的作用。要消除将公共事务成本转嫁给市场主体,最终导致市场扭曲,产业发展成本过高,经营主体难以维系,政府补贴居高不下的怪圈。

中国经济时报:乡村振兴是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方面。如何用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黄祖辉: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除了要从自身发展的经济社会文化和资源禀赋的实际出发,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搞形式主义和脱离实际的照搬照抄外,关键是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所蕴含或内生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包括四个发展理念,即人居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村庄既要建设也要运营的理念;社区性公共品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市场品的理念;公共品供给与服务既要讲公平也要追求效率的理念。三种工作方法,即领导重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法;规划先行与动态优化相结合的方法;示范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法。三种推进机制,即领导重视推进机制;数智赋能推进机制;群众参与推进机制。

  此外,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一要力求实现乡村发展“三大效应”,即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效应;乡村营商环境改进的叠加效应;乡村自然与人文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进而促进产业振兴的联动溢出效应。二要扎实推进和美乡村“三和发展”,更好体现乡村人居硬环境与软环境之“和”;更好体现乡村多元文化发展之“和”;更好体现乡村治理多种方式之“和”。三要以县域基本单元为载体和突破口,通过“千万工程”不断深化,实现城乡基础性要素、赋能性要素以及产业、市场、政策等多方位的城乡互通和融合发展,在不断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的同时,提升与实现乡村价值和全面振兴。

图片来源:摄图网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