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龚斌磊教授(通讯作者)与硕士生沈宇辉,联合政府管理系顾昕教授(第一作者)与博士生柳鲲鹏撰写的论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转型与城乡协调发展》在权威期刊《经济研究》2024年第5期发表。该研究成果系龚斌磊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金号:21&ZD092)、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基金号:2024JZDZ059)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号:72161147001,72173114)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唯GDP主义”作为单一强激励目标,在带来显著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多次提出破除“唯GDP论”,重视高质量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作为破除唯GDP主义绩效考核转型的具体政策,上级政府逐步取消了495个县的GDP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代之以脱贫攻坚、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等重要任务。
取消GDP考核(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构建了一个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发现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破除唯GDP主义后,县级地方政府倾向于将努力再分配于其他目标,特别是转型后与新增设强激励相关的目标。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利用2008-2019年县级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了县级政府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结果表明,绩效考核的转型能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体而言,相较于未转型的县,处理组的县的城乡收入比平均低0.0413。对新增的不同类型的强激励的异质性分析表明,当新的强激励任务与农村发展的关系更密切时,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比缩小的促进效应更强。这些结果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预测的结论一致。
民生指标成为考核重点(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进一步探究了绩效考核转型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机制。在宏观层面,绩效考核转型促使县级政府更加重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具体而言,政府绩效管理转型后,县政府倾向于增加社会救助支出、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农村土地流转。所有这些努力都可以被视为对“GDP主义”的修正,并可以更多地惠及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在微观层面,政府绩效考核转型的县中,农村家庭的工资收入占比更大,个人参加非家庭经营和非农业工作的概率更高。
城乡协调发展(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作为较早政府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研究,本文通过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和双重差分研究设计,提供了政府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协调发展的理论推演和实证证据;第二,本文关注了绩效考核转型后,新强激励目标的确立对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第三,进一步厘清了绩效考核转型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传导机制。第四,本文的研究具有丰富的政策含义,即政府绩效考核转型能修正原有发展模式中片面强调经济增长数量的扭曲现象,为实现地方政府注意力的重新分配,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条件。
论文信息:顾昕、柳鲲鹏、沈宇辉、龚斌磊(通讯):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转型与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研究》,2024年第5期,第170-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