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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诚信建设中的连带责任机制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印子 时间:2023-02-03 访问次数: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为了有效提升基层治理公共性,乡村社会诚信建设成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社会诚信建设依靠连带责任机制发挥作用,通过诚信积分制来强化对社会成员的行为约束。连带责任机制表现为治理效用导向的利益连带,通过强化社会治理事务之间、家庭成员行为责任之间的利益关联,重构基层治理的公共性。连带责任机制治理效能的形成,不仅得益于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还根源于乡村社会中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观念。这促使社会成员将外部赋予自己的连带性义务,内化为社会治理的参与性。诚信积分制实践中出现的连带不当和惩戒扩大化问题,既违背了权利保护原则,也妨碍了集体成员权的实现,存在明显的合法性不足。要增强乡村社会诚信建设中连带责任机制的适用性,需要明确村级组织在诚信积分制实施上的权力范围、建设村级诚信积分制与基层行政系统之间的衔接机制、完善与连带责任机制相关的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制度。

关键词:乡村社会;诚信建设;连带责任机制;积分制;家庭本位;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村规民约实施中的社会诚信机制研究”(编号:22YJC820044)的阶段性成果;

专辑:农业科技;社会科学Ⅰ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政党及群众组织

分类号:D422.62

《中国农村观察》. 2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