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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能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吗?——来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中粮食生产的证据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钟真1蒋维扬1李丁2 时间:2021-12-30 访问次数:121

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摘要:我国农业生产高度依赖于物质要素投入的时代正在“翻篇”,发展社会化服务能否推动农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其效果机制尚未被有效证实。为此,本文利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权威数据,以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社会化服务对其粮食生产参与、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的影响为例,深入分析了在“大国小农”背景下社会化服务与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大维度”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结果显示,尽管全国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比例还不高,但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上是“有利可图”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改变农业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参与、优化粮食生产规模、改进粮食生产方式均具有积极意义。这说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成为新时代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潜力点,不仅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还有助于保持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为实现农业生产绿色化转型提供更大可能。 

关键词: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粮食生产;绿色化转型;

基金资助: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研究课题“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小农户生产效率的影响机制与支持政策研究”(编号:N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效率的影响机制与政策选择研究”(编号:7177313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性程度的中国农民合作社演化机理与政策设计研究”(编号:72073135)的资助;

专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农业经济; 农业经济

分类号:F326.11;F326.6

中国农村经济202112(整期定稿)网络首发时间: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