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基于2012—2018年福建省农户营造林生产数据,实证检验了林地确权与农户营造林积极性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表明:(1)林地确权形成的分户经营显著促进了农户对林业生产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的投入;(2)林地确权政策对不同禀赋农户营造林积极性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对于无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和有流入林地的农户而言,林业资本和劳动力投入与其分户经营程度成正向关系。同样面对分户经营比例提升,林地平均经营期限大于30年的农户更愿意投入资本要素,而经营期限小于30年的农户在劳动力要素投入方面更积极。因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措施要在林地确权基础上,保证农户林地产权的完整性、可分性和交易性,维系林地产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推动林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确权;营造林积极性;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完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编号:16ZDA024);
DOI:
10.13246/j.cnki.jae.20210827.001
专辑:
农业科技;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题:
林业; 农业经济
分类号:
F326.27
《农业技术经济》2021年(排版定稿)网络首发时间:20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