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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办型农民合作社新发展模式若干重要问题的讨论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刘学侠温啸宇 时间:2021-07-15 访问次数:85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摘要:企业领办型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具有合理性与必然性,在实践中存在信用合作业务风险、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缺乏和社区发展目标不对称等主要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认为企业需明确自身定位,履行规范者和监督者的责任,辅助村社集体开展信用合作;提出设计一种劳动基础上的"民主企业"改造模式,以实现股权多元化,提升治理效率;合作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向社会企业转型,关注就业并拉近与社区的距离。政策层面需完善对信用业务的监管和支持机制、调整法律对股权结构和分配制度的界定,并要求企业主体承担最低限度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

企业领办型合作社;信用合作;民主企业;社会企业;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乡村振兴中农民组织化建设研究”(编号:20BJL081);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度校(院)级一般科研项目“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编号:2020YB016);

  • DOI

10.13246/j.cnki.iae.2021.06.006

  • 专辑:

经济与管理科学; 农业科技

  • 专题:

农业经济

  • 分类号:

F321.42




《农业经济问题》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