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CARD动态

观点|周洁红 李凯: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开放共享机制 保持浙江智慧监管领先优势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时间:2021-06-23 访问次数:85

实现智慧监管不仅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根本性举措,更是重建群众信任与行业信誉、推动多元共治的重要举措。政府的数据赋权是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基础。浙江省虽然已经是全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典型,但对照“精准高效、动态智能、多元互动、区域协同”的目标,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尚存在不足。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存在哪些问题?问题背后存在那些深层次原因?应如何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开放共享机制?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周洁红教授课题组给出了建议。

一、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信息披露相对粗放,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缺乏归纳分析。一方面缺乏食品安全风险的趋势性分析,缺乏年度、月度数据的归纳总结,季度汇总结果也不完整,公众无法直接了解食品安全风险变化的短期波动与长期趋势。另一方面缺乏不同品类不合格产品检出数量与不合格项目的横向对比,公众无法直观判断某一品类的总体安全水平。

二是重展示轻互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呈现方式单一。一方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都缺少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专栏或一级入口,且省局与市局食品抽检信息披露查询路径不一致。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信息呈现方式单一,缺乏互动设置,既没有醒目直观的食品安全风险提醒,也没有与外部科普资源的互动,影响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把握。

三是重积累轻应用,数据共享限制较多治理潜力待发掘。食品安全抽检汇总数据的共享面临诸多限制。浙江省公开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只有2019年后的15页数据。而在浙江省数据开放网站,则没有提供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数据。

二、问题的背后存在哪些深层次原因?

一是食品安全数据标准不统一。多源数据整合是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关键,但从抽检信息关键词搜索结果来看,产品品名、产品规格、不合格项目等内容均缺乏统一的归集标准,这就导致数据难以有效整合。

二是多元协作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是政府内部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缺乏对原工商、食药等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更缺少与金融、信用管理部门在信息披露上的协作。另一方面是缺乏完善的外部协作机制,未能与平台、行业协会、媒体、消费者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与科普资源的互通互动。

三是缺乏平衡信息开放与信息安全的标尺。食品安全信息的开放范围、开放条件、开放过程缺乏明确标准,导致缺乏平衡信息安全与信息开放的有效参照。

三、食品安全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应如何完善?

一是要统一食品安全数据归集标准,加大信息整合力度。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数据归集标准,确保食品分类、品名、检测时间、检测机构、检测标准、不合格项目等关键信息内容标准化,以及数据采集、交换、归集、开放和共享流程标准化。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各部门既有非标准数据进行清洗与整合,激活既有数据资源。设立企业、平台数据采集能力建设的专项补贴,根据采集数据标准化程度、数量、及时性等设置差异化补贴标准。

二是要丰富信息呈现形式,拓宽食品风险交流渠道。设立食品安全信息专栏,汇总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后集中呈现,加强历史数据的披露,增加年度/季度/月度汇总结果披露,开放食品安全年报。优化信息呈现页面布局,在网站浮动窗口或者侧边栏将抽检不合格产品、项目作为热词直接呈现,在抽检信息通告发布页或者附件中引入热门问题的权威解读或者科普资料。建立包括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行业协会、媒体、专家学者、消费者在内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圆桌会,定期就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大数据呈现的热门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沟通。

三是要明确数据开放范围,细化数据共享条件。以《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为范本,出台针对食品安全数据开放共享的部门规章。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加强数据使用主体的资质审查,强化数据挖掘过程与数据分析结果的监督,实现有限制开放。对于无条件开放的数据,进一步拓宽数据共享渠道,通过设置大数据挖掘竞赛、数据挖掘专项科研项目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主体参与食品安全数据发掘。


本文作者:

周洁红,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李凯,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