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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股社分离”改革——以杭州江干区为例的剖析

编辑:xiazhang 作者: 黄祖辉; 胡伟斌; 徐梅缀 时间:2020-01-17 访问次数:2

【作者】 黄祖辉; 胡伟斌; 徐梅缀

【Author】 HUANG Zuhui;HU Weibin;XU Meizhui;

【机构】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 <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6年,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集体经济与产权制度改革。[1]这项改革的宗旨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资源资产的确权颁证、量化到人和股份合作化是这项改革的基本要求。在 

【所属期刊栏目】 经济学_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笔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2019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