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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制度的伦理思考——基于江苏省徐州市JN村的田野调查

编辑:admin 作者: 刘昂 时间:2018-06-26 访问次数:123

【作者】 刘昂

【Author】 Liu Ang;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 在当前乡村治理实践中,无论是以"法治"为基础的正式制度,还是以"德治"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都没有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相互统一,从而造成法律难以有效回应村民诉求、村规民约无法真正体现乡村实践、村庄宗教沦为封建迷信外衣、小亲族势力不受村庄控制等一系列困境。类似问题的解决,必须充分借助村民自治实践,坚持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德治对村庄的价值引领,不断促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融合。村民只有在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自觉遵守法治制度,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才能够推动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关键词】 治理制度 自治 法治 德治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乡村伦理研究”(编号:15ZDB014);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国乡村治理伦理研究”(编号:KYCX17_0998)资助
《中国农村观察》201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