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胜祥; 【Author】 CHEN Sheng-xiang;School of Finance,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机构】 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 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的分置路径应当是,在具有"总有"性质的集体所有权之上创设出具有成员权性质的农户承包权,籍此将集体所有权改造为可在实践中经由个人支配的产权形态;将原承包经营权更名为经营权,使之成为去身份化后的用益物权。 更多还原【关键词】 土地法学; 农地“三权分置”; 权利分离; 经济学逻辑; 法学逻辑; 【文内图片】【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三权分离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权研究”(15JL01)【所属期刊栏目】 土地法 (2017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