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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机制与合作稳定性——苏州合作农场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比较分析

编辑:何安华 来源:中国农村观察 2015年5期 作者: 何安华 时间:2016-03-21 访问次数:16

【作者】 何安华; 【机构】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 在介绍合作农场这一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本文结合苏州市的3个村庄案例,考察了在同一外部政策环境下农业合作组织的合作机制对组织与农户间合作稳定性的影响。农业合作组织和土地入股农户之间有内在的合作激励:通过合作,土地入股农户可以增加收入和公平分享土地收益;农业合作组织可以获得期模效益和政策奖补资金。比较合作农场和"内股外租"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发现,合作农场和农户间的土地要素合作关系更加稳定。这种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合作农场选择了更为有效的自我积累机制、风险现避机制和技术投入机制去创造更多利益,采用了较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长期和正式的土地要素契约、专用性资产投资强化了合作农场和农户间的合作锁定关系;狭小的土地流转市场空间造成交易对象搜寻成本较高,从而促成农户继续与合作农场合作。 更多还原【关键词】 土地股份合作; 合作农场; 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