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方志权; 顾海英; 张晨; 陈怡赟; 楼建丽; 【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摘要】 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长久不变”的具体内涵和实现形式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本文通过对上海农村1212份调查问卷的分析提出,现有土地承包所形成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长久不变,既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长久不变,也包括承包期限更长,权利更加充分而有保障,义务更加明确,地块也不再调整。长久不变的期限宜设立为70年,要在相对公平、公正的起点上执行“长久不变”,做到尊重历史传统,合乎法律法规,农民普遍接受。 更多还原【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承包期限; 农村改革; 上海; 【文内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