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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反思

编辑:苏方元 来源:中国土地科学 2015年3期 作者: 苏方元 时间:2015-05-25 访问次数:7

【作者】 苏方元; 【Author】 SU Fang-yuan;Law School,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Law School,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研究目的:分析中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的修法思路。研究方法:逻辑分析和规范分析。研究结果:中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有着浓厚的行政化、诉讼化的色彩,单方启动、强制管辖、一裁非终局等特点也有悖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案件分流功能未能实现。研究结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首先应当明确该制度的法律属性,在此基础上实现去行政化和去诉讼化的改造,实现与民事诉讼的合理对接。 更多还原【关键词】 土地法学;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仲裁制度;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