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继瑞; 汪锐; 马永坤; 【机构】 重庆工商大学教育部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成渝经济区发展研究院; 【摘要】 目前,农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格局逐渐清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论是家庭承包类型还是其他主体承包类型,都必须在经济上找到相应的实现形式。否则,农地承包经营权就失去了经济意义。农村承包地产权收益来源于对部分地租及部分经营利润的分享。在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卓有成效的对策与举措,兼顾村集体、农地承包人、农地直接经营者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兼顾土地、资本和包括管理在内的劳动等要素及其权属在经济上的合理实现。 更多还原【关键词】 农村承包地产权收益; 农地集体所有权; 农地承包权; 农地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