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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合约选择与政策匹配

编辑:王小映 来源:改革 2014年8期 作者: 王小映 时间:2014-12-31 访问次数:17

【作者】 王小映; 【Author】 Wang Xiaoying;【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 农业产业化中的合约选择,实际上是在选择规定决策权以及剩余分配办法的治理结构。在土地用途管制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相对较多的情况下,农户的土地和劳动力类似于天然"沉淀"了的投资,农户必然偏好于从事粮食生产。农业企业投资农业,面临实物的、地点的、技术的投资专用性引起的套牢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优先扶持留在农村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使其内生成长为从事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对于那些需要大量专用性实物投资和很高专用性技术投入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应积极引导农业企业进入,并在用地上给予合理的政策安排以保护其投资安全。 更多还原【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