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变市民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城市正在容纳越来越多的人口;但与此同时,城市人口向农村流动这一反向趋势却往往被人忽略:是因为不符合规律还是因为有其他阻碍?
201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国城镇化率为53.7%,延续了快速增长的势头;2013年,新型城镇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要以人为核心,切实实现农民市民化。所有迹象似乎都在指明一个方向,即人口向城镇的流动和汇集。然而反方向呢?如果人口都流向了城镇,那么如今的农村里都住着谁?农民变市民的同时为何鲜闻市民变农民的案例?
对此,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得到的答案是:市民变农民现阶段不可能成为主流,只有到了城镇化的高级阶段,这一趋势才有可能变得相对普遍。也就是说,只有当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得以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得以消除,农民与市民间的差别,不过是职业或居住空间之间的差异,双向转换才会变得顺畅。
农村里现在都住着谁?
农村里现在都住着哪些人?某种意义上这个答案可以体现城镇化的硕果。几乎所有深入调研前线的三农学者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老人、妇女和儿童正在构成中国农村的最主要居民;而年轻力壮的男人们,普遍涌向城市淘金。
根据国家老龄委2013年发布的老龄蓝皮书的数据,截至2012年,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约为5000万,约占全国老年人口的25%;而根据全国妇联去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也超过了6000万。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目前国内大多数农村都非常冷清。“除了春节或重大节假日,看到的基本是老人和儿童,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经商。”黄祖辉颇为无奈地表示,不少农村搞些新农村建设项目都找不到年轻劳动力。
这种现象,在著名三农学者长子中看来,有其合理性:由于目前农民的家庭经营仍以小农经营为主,一方面靠天吃饭稳定性差,另一方面相比外出打工比较收益也偏低,再加上近年来国家推行城镇化大战略,各项宏微观政策都在引导有能力的农民流向城市。这种状况下,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用脚投票,进入城镇打工。同时,为了专心挣钱,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又选择把孩子送回老家由老人照看。 某种程度上,这一趋势符合城镇化规律,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但长子中也承认,农业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者素质低下,对农业发展来说可能是致命问题。这部分被留守的老人、孩子和妇女,共同承担着“稳固大后方”的重任,却留给了农村一个畸形的人口结构。
对此,黄祖辉则直言:“这种留守儿童与留守老人集聚农村的现象是罕见的,是不正常和不合理的,它对农村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都有不利的影响。”
是什么在阻碍人口向农村流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而不能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居民、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相对于潮水般涌入城市的农民,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进入农村的市民却异乎寻常地少。黄祖辉总结了现阶段市民去农村的几点原因:其一是类似于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现象,市民厌烦了城市的嘈杂环境,希望到农村寻找一方净土,但这些人往往并不想成为从事农业的“专业”农民,只想以业余爱好的形式“玩玩”农业;其二是一些想去农村创业的市民,这部分人目前看来数量并不多;最后一种则是看中了市民转农民中的经济利益,对农村土地和农民房产的增值空间和未来发展潜力心存期待。
这三类人群中,黄祖辉认为,除了第二类创业者应该对其给予鼓励外,其余两种则应任其自然发展,无需干预。“政府需要做的是,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理顺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要素的自主流动。”黄祖辉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然而,眼下看来,各类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均已实现了较自由的流动,唯有土地,成为“流不动”的关键。
长子中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大的方面来讲,市民变农民就意味着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而土地私有化至少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与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不相容。据他介绍,现行体制下,农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对其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却没有处置买卖的权利,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这意味着农民无法向市民出售土地及其依附土地存在的房屋;与此同时,国家规定城市居民也不能到农村买卖土地,包括耕地和宅基地——这种状况下,市民在农村购买农民房屋看似可行,实则禁止,因为在“房地一体”原则下,购买行为将引发土地权属的变化,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 如此严格的政策规定,长子中理解其是为了严守耕地数量,保障粮食安全。但一个副效应就是,阻碍了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如果市民在农村连居所也无法获得,那么讨论是否在此生活似乎就成了无本之木。
事实上,土地要素仍然挂钩户籍。有一份农村户籍,就代表拥有了一个社区成员的身份,更具体点是某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村民资格。这一资格是农民享有该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住房权和村集体经济收益分享权的前提条件,也是将城市居民排除在这套利益体系之外的核心阻碍。“尽管这些权利的价值目前还未充分实现,但如果不能打破这种社区的封闭性和成员的依附性,市民就很难成为上述意义上的农民,更准确说,是难以变成村民或社区成员。”黄祖辉说。
如是,土地是农村户籍囊括的封闭权益之一,而农村户籍只是中国户籍制度的一面,另一面是城市——城市和农村以户籍为凭证,对应着两套不同的福利体系,从而造成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如今,横亘在两套体系之间的“户籍之墙”有松动的迹象,农民变市民的通道正在加快打通,但市民变农民的通道,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由于存在政策空白,转变甚至比前者更加困难。在此基础上,黄祖辉认为,目前农民变市民和市民变农民的转换机制均不能算顺畅。
市民变农民现阶段不可能成为主流
新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时期,市民变农民成为了一种潮流。1955年,以杨华为首的60名北京青年组成了青年志愿垦荒队,远赴关东的北大荒去垦荒。随后,河北、山东、上海、浙江、广州等地的城市青年均积极响应,掀起了去农村和边疆垦荒的热潮。这一潮流于“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高点,“市民变农民”的队伍也不断壮大,大批城镇的知识分子、干部和青年学生等均参与到这场被称为“上山下乡”的运动中。
有意思的是,几乎是同一时期,发达国家也出现了“市民变农民”的现象。上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中以富人为代表的城市居民首先表现出了对拥挤、嘈杂、污染的城市生活的不堪其扰,并以实际行动表达了抗议——城市人口开始往郊区或农村流动。1976年,美国地理学家波恩将这一现象概括为“逆城市化”。
然而,同样是“市民变农民”行为,中国的“上山下乡”运动和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现象动因并不一致:后者看起来自主性更强,而前者的政策意味更浓——改革开放之后,“上山下乡”运动即结束。 究其原因,在那条著名的诺瑟姆 曲线上或许可以找到部分端倪:“上山下乡” 时中国城镇化率不到20%,处 于诺瑟姆曲线的起始、城市化发展的第一阶段;而“逆城市化”时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普遍接近80%,已进入诺瑟姆曲线的最后、城市化发展的第三阶段。所处阶段的不同,导致了“上山下乡”运动最终败给了规律,知识青年又重新回到城镇,加入到城镇建设中。
如今,我国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3.7%,处于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黄祖辉表示,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然规律,过程中如果出现市民要当农民的情况,并不奇怪,也不能说是不正常,但在现阶段却不可能成为一种主流。长子中甚至认为,实际上目前中国真实的城镇化率只有45%左右,这种以流动就业为主的城镇化并未完成农民向城镇的定居、迁移落户,并未实现市民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因此,就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市民变农民不可行更不合时宜。
那么,何时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逆城市化”现象,黄祖辉认为,只有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级阶段,“逆城市化”才有可能成为相对普遍的现象。工业化和城市化高级阶段的标准是城市化率达到75%左右。“而即便是那个时候的‘逆城市化’,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城市化的调适和 完善,是城乡一体的城市化的一个特征。”黄祖辉强调说。
由此看来,当务之急仍然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由于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并不存在类似于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和结构,因此,农民变市民或市民变农民,无非是一种职业或者居住空间的转换,而这种转换,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框 架下个体的自由或自主的选择。”黄祖辉最后说。
作者: 蔡若愚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特别关注 字数:3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