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学术界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体持支持态度, 但同时强调要妥善解决入市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部分省市已开展此方面的实践,但其中隐含土地范畴扩大化、农民收益难保障、不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等诸多风险。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内涵、范畴及权能;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形、无形市场;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收益使用范围;保障农民决策权和知情权;明晰政府规划、管理、监督、服务等职能。关键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市场改革土地同权同价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北京100010;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