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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

编辑:郭晓鸣; 张克俊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13年7期 作者: 郭晓鸣; 张克俊 时间:2013-09-09 访问次数:6

【作者】 郭晓鸣; 张克俊; 【Author】 GUO Xiaoming and ZHANG Kejun【机构】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摘要】 城镇化是我国今后最大的内需,如何使2亿多农民工真正市民化则是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和难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民能不能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以及如何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这首先要弄清楚农民的土地是不是农民的财产权以及如何才能行使完整的财产权。本文认为,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具有财产权属性,但权能不完整、具有脆弱性。让农民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的根本是改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改革土地征用制度,破除农民获取土地财产收益的行政权障碍;在此基础上还必须使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流转起来并通过产权整合实现增值,同时要加强户籍、就业、医疗、住房、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为农民进城创造良好环境。 更多还原【关键词】 农民; 土地财产权; 土地征用制度; 城镇化; 市民化; 【文内图片】【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编号:10ZD&0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