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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农用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创新探讨

编辑:虞锡君; 刘晓红; 胡勇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 2011年 03期 作者: 虞锡君; 刘晓红; 胡勇 时间:2011-04-25 访问次数:6

【作者中文名】 虞锡君; 刘晓红; 胡勇; 【作者单位】 嘉兴学院商学院; 【文献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 编辑部邮箱 2011年 03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农用土壤; 污染防治; 制度创新; 生态补偿; 特种基金; 【摘要】 长三角地区农用土壤污染形势呈现出三个重要特征:一是污染范围大,出现了复合型高风险污染土壤区;二是污染种类多,形成了重金属污染与有机污染物并存局面;三是污染途径多,呈现出种养业、工矿企业和生活污染叠加态势。加强长三角地区农用土壤污染防治,应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土壤质量监测与普查制度、土壤生态直接补偿制度、土壤生态标记制度、土壤绿色保险制度、土壤保护押金返还制度、土壤特种基金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共同参与制度等七项基本制度。 【基金】 2010年度科技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发达地区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创新和技术集成研究”(编号:2010GXS5D212) 【DOI】 CNKI:SUN:NJWT.0.2011-0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