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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cgsoft 作者: cgsoft 时间:2008-01-02 访问次数:9

各有关学院、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2008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二、主攻方向
国家社科基金2008年度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08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三个类别,其平均资助额度较2007年有所提高,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学科及数据代码表
2008年度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五、课题指南-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
申请人应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带※标识),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六、完成时限
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应短于基础研究的时限规定。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2008年7月1日)起,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即包括二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
七、申请人条件或限制
申请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6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承担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延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国家项目;其他在研项目如在《课题指南》范围内,承担者可用同题申报,否则也不能申报。
八、活页论证
2008年度对所有课题仍然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链接: 下表是2007年度项目初评时使用的评分要点,请申请人参考。
(详见附件)
九、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等)可以从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我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rwsk.zju.edu.cn)。
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与活页论证一式七份及其电子版。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请各学院、单位统一向人文社科处报送相关材料,人文社科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十、申报时间安排
2008年3月4日前,申报老师将材料交学院科研科初审;
2008年3月5日至7日,人文社科处到各学院进行复核;
2008年3月10日前,学院科研科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以及《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送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8981068,88981089
E-mail: zwfang@zj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0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