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三农研究  农村

农村公共服务缺失与农村体制改革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唐传阳、唐传荣 时间:2006-10-05 访问次数:9

【摘要】近两年,虽然对农村投入在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农村公共服务的缺失仍然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农村体制改革跟不上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因此,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加快农村体制改革,注重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是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失的根本出路。
  
  近年来,随着“三农”呼声日高,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从总量上看,农业和农村投入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如江苏兴化市,2002年全市农业和农村财政总投入29787万元,2003年达37639万元,同比增幅为26.4%。2004年达到59397万元,增幅高达57.8%。
  近两年,农业和农村投入总量大幅攀升,主要是因为来自农村外部的有关专项资金投入及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大幅度增加。但在这种投入总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因税费改革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自身原有的一些投入尤其是支撑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却大幅度减少,可以说农村投入增加与公共服务缺失并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田水利建设几近瘫痪。税费改革尤其是取消“两工”后,直接影响到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及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江苏扬州市税费改革后每年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工减少了1000万个工日,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乡统筹、村提留减少2000万元,两项合计超过1.2亿元。金坛市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投入每年减少1700万元。该市西岗乡税费改革后每年农水投入减少了100万元。目前国家和省级水利投入主要集中于大江、大河的治理,各级财政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主要集中在重点水利工程的配套及河道疏浚、灌区改造等专项工程。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极大冲击了农村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的投入机制,农田水利建设的实际投入急剧下降。农村河道淤塞,沟、渠、桥、涵、闸、站等基础设施大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普遍年久失修,老化严重,直接威胁到粮食安全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卫生面临的形势严峻。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原有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失去了基础,而上级财政资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稳定的资金保障。税费改革还导致农村原有防保经费大幅度减少,已给农村卫生网络的网底造成了一定影响,许多防保工作得不到落实,重治不防的现象有很大抬头,部分地区螺情上升,结核和血吸虫病有死灰复燃的危险。此外,免征农业税后将对乡级血防经费投入、村委会的血防义务工、乡镇卫生院及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投入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农村公共事业主要靠举债进行。近两年来,因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减少,而现行“一事一议”筹资操作难度较大,且筹资一部分用于还债,能够用于农村公共事业的资金十分有限。农村各项公益事业投入几乎完全靠举债进行,不少地方旧债未还,新债又大量形成,债务总额继续增加。2002年江苏兴化市的陶庄镇累计负债仅600万元,2004年负债总额却增加到1438万元,两年翻了一番还多,其中新增债务的绝大部分系由这两年通村公路建设、学校布局调整等公益事业建设需地方配套资金而产生的。农村债务的持续攀升,给基层财政带来巨大压力,财政运行风险也逐步加大。
  4、乡、村组织正常运转难度加大。税费改革后,大多数乡、村集体可开发利用和盘活的资源、资产不多,创收渠道狭窄,收支难平衡,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十分困难。2004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调整,江苏扬州市村级三项资金减少2232万元。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后,村级三项资金将再减少3001.99万元,正常运转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之上面提到的乡村债务持续攀升,更使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雪上加霜。上面提到的江苏兴化市陶庄镇,该镇在春节前后,镇领导有三个月时间在外逃债,这段时间镇机关已经瘫痪。
  以上农村在公共服务上出现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与税费改革政策调整有关,也与我国投资制度上“重工轻农”、“重城轻乡” 的二元结构导致的农村投资严重不足有关,更与农村体制改革跟不上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有关。可以说,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调整、长期城乡“二元”投入机制及资源汲取型体制,是当前农村公共服务普遍缺失的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在向城市和工业倾斜的投资制度战略下,农业用脆弱的“躯体”支撑着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的投入,由公共财政给予保障,而农村却依靠基层政府和农民集资来进行。由于大多数地区乡镇企业发展不理想,地方财政入不敷出,使得许多乡镇政府无力向农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而农民收入水平偏低,自我筹集资金能力差,也无力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投资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社会的较快发展。
  与此同时,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的设计也是以城市为中心的资源汲取型体制,造成的后果是农村生产要素及优质资源不断由农业流向工业,由农村流向城市,时至今日,这种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对农业、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影响巨大。
  1、财政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农村财权与事权失衡不断加剧。近年来,中央和省通过调整财政体制集中了县(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大部分,加重了地方财政平衡的压力。2000年以后,地方收入超基数增长部分,省统一集中20%。中央财政通过设置共享税集中财力,总集中比例达73%左右。江苏江都市近年累计上划中央财政19.2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5.6%。丹阳市2004年实现财政收入20亿元,按规定上缴中央和省之外,省、市两级还统筹近4000万元,实际可用财力不到8亿元,上缴超过60%,虽地处苏南也基本是个“吃饭”财政。上世纪90年代财税体制改革,只是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作了划分,并没有科学而严格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总体上财权向上倾斜,事权向下推卸。财权与事权严重失衡,使县级及以下发展经济的投入严重不足,更无力发展社会事业。县级承担了70%的财政供养人口,承担了本应由各级财政承担的义务教育,承担了农业、卫生、交通、社保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投入任务,就是最基层的村级也承担了本应由上级财政承担的征兵、计划生育、培训等费用开支,而村级又没有这方面的经费开支渠道。
  2、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农村资金不断外流。目前的金融体制、金融政策和金融环境极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基层银行除负债业务发展有一定的自主权外,其他业务权限一律上收,严厉的责任追究制使农村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缺乏积极性,加之以产权分散为特征的农业和中小企业大多不符合国有商业银行严格的贷款发放条件,农村仅有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上划资金、邮政储蓄等渠道被抽走,造成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小城市流向大城市,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出现抽瘦补肥、“杀贫济富”现象。以邮政储蓄资金为例,到2004年一季度末,江苏全省邮政储蓄存款余额893亿元,留足备付金外,其存放人民银行的转存款为753亿元,其中大部分流出农村。2004年上半年,宝应县沿河镇邮政储蓄6000多万元全部上存人行,而当地信用社在人行没有再贷款,该镇资金外流可见一斑。
  3、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农村资源不断被汲取。近年来,县级政府在条块分割的体制背景下职能逐渐弱化,对经济的调控能力越来越弱。而在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方面,县级政府责任和压力却越来越大,遇到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县级缺乏调控手段,有时只能玩“空手道”。市管县的体制导致市县之间利益博弈,市、县经济相对独立分割,各有各的责任和利益,市对县在经济发展上很难有精力给予帮助,相反却增加一个层次,使得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层次过多,隶属关系复杂,管理半径过长。有些省辖市为自身的发展,还集中辖县(市)财力,或截留上级政府给县(市)的经济补助。如江苏镇江市就规定按县财政收入的千分之八统筹用于镇江发展,其所辖丹阳市为此每年要给镇江统筹1600~1800万元,削弱了县级经济的发展,最终也影响到县级及以下公共产品的投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强调要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加快农村体制改革,注重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是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失的根本出路。
  1、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目前现实可行的途径是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当前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防止重新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应把粮食直补资金直接集中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效果可能比直补更明显。
  2、改革财政体制,平衡事权和财权。推广浙江、海南等省的做法,尽快实行省与县直接结算的财政管理体制。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管到县,增强县级财政调控能力和发展的活力。同时在财政体制调整过程中,应根据事权和财权对等原则,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并落实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支出。今后涉及统筹城乡发展或新农村建设项目,应量力而行,区别对待,对经济欠发达的县取消资金配套,或者视实际财力,逐步实施,杜绝新增债务的发生,切实增强县级对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投入能力。
  3、改革金融体制,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大其业务外延,允许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发展基金等途径扩大农发行资金来源渠道。尽快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通过立法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对地方经济发展要按一定比例投入资金,要求各类商业银行按一定比例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农村信用社债券。由政府财政、骨干企业、城镇民营企业或个人参股,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争取组建更多的农村商业银行,其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除了重视正规金融外,还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鼓励成立小型金融机构,并创新适应农村经济融资要求的金融产品体系。
  4、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实施县域“扩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先在不同经济基础的市各选取若干县市进行扩权试点,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全面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使试点县市享有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过试点,了解扩权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逐步积累经验,然后全面推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地级市成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县平行,实行省县两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变“市刮县”、上级城市向下级城市汲取资源的状况,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发展注入活力。
  5、改革乡村政权组织形式。税费改革后,乡村形成的财力缺口完全由上级财政补足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改革的初衷。应深化撤乡并镇、村组合并及乡镇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乡村财政供养人员,并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乡村干部工作作风。从长远看,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作为一级财政应该具备的条件和应该拥有的职能总体而言不复存在,作为一级财政的作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因此,顺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形势,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实现乡、村社区自治,建立与农村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低成本的农村治理组织形式,并在这些社区性自治组织之外,建立农会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政治、经济性的农民组织体系,以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基层组织形式发展的一个方向,也是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失难题,缓解城乡矛盾,增进城乡和谐的治本之策。
  
主要参考文献:
  1、迟福林:《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与统筹城乡发展》,中国改革论坛www.chinareform.org.cn),2006年3月25日。
  2、温铁军:《三农问题之根本:农业三要素长期净流出》,三农中国www.snzg.cn),2005年12月27日。
  3、韩俊等:《统筹城乡发展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5月17日。
  4、宫希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两个“反哺”》,中国农村研究网www.ccrs.org.cn),2005年5月20日。
  5、于建嵘:《乡村政治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燕南网www.yannan.cn),200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