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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民主体地位,消除发展差异[①]——来自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观察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郑江淮 赵华 时间:2006-09-05 访问次数:19

摘要:作为经济发达地区,苏州新农村建设有其独特的条件和机遇,即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给农村和农民发展带来的机遇。但是这能转化成农民福利水平的切实改善吗?苏州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对其他地区有借鉴意义吗?本文通过调研发现,苏州各级政府在多年经济发展的积累基础上有较强的财政实力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且集体经济在工业化、城市化中焕发了青春,进行了许多增进农民权益的制度创新。但是农民发展的主体地位还有待加强。目前苏州各地区、各层次的农民增收和生活质量差异很大,远离工业化、城市化中心的农民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地方政府和工业部门在追逐GDP 增长中如何重视农民利益,让农民作为发展的主体地位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收益,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工作。与其他地区相比,苏州新农村建设的条件和环境实际上是程度差异,因此它的经验和问题富有借鉴和启示价值。
关键词:新农村;工业化;农民发展;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