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近日拨出一批2004年批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部分重点项目的经费至我校(见附件),为使项目经费尽快分配至各项目负责人,请有合作单位(申请书已盖过合作单位公章)需外拨部分研究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如下手续:1、与合作单位签定协议书(如已办过并经校科技处备案可不必再附)一式1份;2、填写“经费转拨申请单(1)”(可从校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中的基础研究办下载)一式2份,需经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签章同意。请相关学院汇总本单位外拨情况于9月15日前交校科技处基础办,逾期视为无外拨经费,项目经费全额入校内经费摺。
科技处完成此批项目经费入账手续后将另行通知学院科研科领取。需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凭科技处签章批准的“经费转拨申请单(1)”,在办理进校部分经费同时至校财务处自行办理转拨手续。
科技处基础办
2006年8月25日
科技处完成此批项目经费入账手续后将另行通知学院科研科领取。需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凭科技处签章批准的“经费转拨申请单(1)”,在办理进校部分经费同时至校财务处自行办理转拨手续。
科技处基础办
200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