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保护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增强和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全面履行有关承诺,大幅度削减了农产品关税税率,积极完善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措施,同时,加强和调整非关税进口管理措施,采用进口总量调控、检疫许可证管理和转基因管理措施等综合调控手段,探索以技术壁垒、反补贴、反倾销为主的新型边境保护措施等。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大。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对农业和农民支持保护的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围绕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物质装备、科技进步、生产经营制度、收入支持、加工转化、风险抗御和市场调控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同时,我国正处于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农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也面临较多制约因素。突出表现为:
1.我国农产品市场准入程度较高,重要农产品关税保护功能偏弱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度比较高,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且关税结构单一,关税离散度小。就非配额产品而言,关税税率加权平均仅仅为10%左右,关税保护的作用不明显。配额管理的产品,除了食用油和食糖之外,配额内关税均为1%,而且配额数量巨大,粮食产品如果按占商品性消费比例计算,为11%左右;除棉花外其他有配额的农产品占国内消费总量的比重均在20%以上,其中食用植物油高达50%,这意味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的配额外关税形同虚设。
2.财政支农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虽然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度增加,但与农业的基础地位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如2004年中央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足9%,低于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15.2%)。而且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突出表现为:用于全社会受益的水利和生态项目多,用于促进粮食生产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项目少;用于人员的经费多,用于开展业务的运行费用少;对如何利用好“黄箱”和“绿箱”政策还缺乏明确的政策框架。
3.农业生产要素流失严重,农业发展资源约束增强
由于长期实行工业和城市倾斜的政策,生产要素从比较效益低的农业部门向比较效益高的工业部门单向流动。这个现象在土地和资金方面表现最为突出。在土地方面,我国每年建设用地占用土地大约500万亩左右,目前耕地面积已由1998年的19.45亿亩减少到2004年的18.37亿亩。人均耕地已由1996年的1.59亩减少到2004年的1.41亩,全国666个县(市、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795亩的安全警戒线。在资金方面,农业发展难以获得正规金融的有效支持,而农村每年都有大量资金通过金融部门流向工业和城市,造成大量资金从农业领域流出。
4.农户数量众多,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
由于我国农户数量众多,即使国家财力能够拿出更多的资金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也不可能达到发达国家那样高的补贴水平,这些补贴对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有限。由于经营规模小而且分散,农户凭靠自己的单打独斗很难与国外大农场、大公司展开竞争。这些因素制约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水平的提高。
二、加大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
1.调整农产品关税结构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
完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和转基因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加强运用新型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对我国有利的进口关税结构和水平。建议在新一轮世贸组织谈判中,适当调整敏感性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减少敏感性农产品集中进口对国内市场的负面影响。二是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和转基因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要继续研究通过相关手段调控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办法,减少国外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三是加强运用反补贴、反倾销和技术壁垒等保护措施。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保护措施,改变我国农产品进口的技术门槛低而发达国家的技术门槛高的不对称状况。
2.增加国内农业支持总量
优化支持结构,完善补贴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总量增长、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体系完善的高效的农业国内支持机制。一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农业国内支持总量。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稳步增长。在此基础上,对农业总投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合理界定,避免把那些与农业发展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项目纳入农业投入盘子中,造成农业总投入“虚高”现象。二是调整农业国内支持结构,保持“绿箱”支持和“黄箱”支持的合理组合,突出支持重点。在“绿箱”支持方面,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研投入,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黄箱”支持方面,探索价格支持的新政策,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
3.改善贸易条件,加强对出口企业的保护,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
一是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水平外,增强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加大对外谈判交涉力度,改善贸易条件。建立与进口国的双边或多边磋商机制,努力取消部分国家专门针对我国的不合理技术壁垒和贸易歧视。三是设立农产品出口突发事件应急保护基金。以便在技术壁垒、紧急贸易磨擦、反倾销等事件对某个行业农产品出口企业造成损失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增强和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全面履行有关承诺,大幅度削减了农产品关税税率,积极完善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措施,同时,加强和调整非关税进口管理措施,采用进口总量调控、检疫许可证管理和转基因管理措施等综合调控手段,探索以技术壁垒、反补贴、反倾销为主的新型边境保护措施等。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大。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对农业和农民支持保护的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围绕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物质装备、科技进步、生产经营制度、收入支持、加工转化、风险抗御和市场调控等方面,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同时,我国正处于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农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也面临较多制约因素。突出表现为:
1.我国农产品市场准入程度较高,重要农产品关税保护功能偏弱
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度比较高,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且关税结构单一,关税离散度小。就非配额产品而言,关税税率加权平均仅仅为10%左右,关税保护的作用不明显。配额管理的产品,除了食用油和食糖之外,配额内关税均为1%,而且配额数量巨大,粮食产品如果按占商品性消费比例计算,为11%左右;除棉花外其他有配额的农产品占国内消费总量的比重均在20%以上,其中食用植物油高达50%,这意味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的配额外关税形同虚设。
2.财政支农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虽然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度增加,但与农业的基础地位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如2004年中央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足9%,低于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15.2%)。而且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突出表现为:用于全社会受益的水利和生态项目多,用于促进粮食生产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项目少;用于人员的经费多,用于开展业务的运行费用少;对如何利用好“黄箱”和“绿箱”政策还缺乏明确的政策框架。
3.农业生产要素流失严重,农业发展资源约束增强
由于长期实行工业和城市倾斜的政策,生产要素从比较效益低的农业部门向比较效益高的工业部门单向流动。这个现象在土地和资金方面表现最为突出。在土地方面,我国每年建设用地占用土地大约500万亩左右,目前耕地面积已由1998年的19.45亿亩减少到2004年的18.37亿亩。人均耕地已由1996年的1.59亩减少到2004年的1.41亩,全国666个县(市、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795亩的安全警戒线。在资金方面,农业发展难以获得正规金融的有效支持,而农村每年都有大量资金通过金融部门流向工业和城市,造成大量资金从农业领域流出。
4.农户数量众多,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
由于我国农户数量众多,即使国家财力能够拿出更多的资金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也不可能达到发达国家那样高的补贴水平,这些补贴对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有限。由于经营规模小而且分散,农户凭靠自己的单打独斗很难与国外大农场、大公司展开竞争。这些因素制约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水平的提高。
二、加大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
1.调整农产品关税结构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
完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和转基因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加强运用新型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对我国有利的进口关税结构和水平。建议在新一轮世贸组织谈判中,适当调整敏感性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减少敏感性农产品集中进口对国内市场的负面影响。二是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和转基因产品进口管理办法。要继续研究通过相关手段调控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办法,减少国外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三是加强运用反补贴、反倾销和技术壁垒等保护措施。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保护措施,改变我国农产品进口的技术门槛低而发达国家的技术门槛高的不对称状况。
2.增加国内农业支持总量
优化支持结构,完善补贴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总量增长、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体系完善的高效的农业国内支持机制。一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农业国内支持总量。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稳步增长。在此基础上,对农业总投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合理界定,避免把那些与农业发展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项目纳入农业投入盘子中,造成农业总投入“虚高”现象。二是调整农业国内支持结构,保持“绿箱”支持和“黄箱”支持的合理组合,突出支持重点。在“绿箱”支持方面,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研投入,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黄箱”支持方面,探索价格支持的新政策,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
3.改善贸易条件,加强对出口企业的保护,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
一是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水平外,增强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加大对外谈判交涉力度,改善贸易条件。建立与进口国的双边或多边磋商机制,努力取消部分国家专门针对我国的不合理技术壁垒和贸易歧视。三是设立农产品出口突发事件应急保护基金。以便在技术壁垒、紧急贸易磨擦、反倾销等事件对某个行业农产品出口企业造成损失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