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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妇女与脱贫妇女发展意识的对比分析——以安徽省池州市为例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蔡荷芳 时间:2005-12-12 访问次数:64


内容提要 本文以安徽省池州市为例,分别就农村贫困妇女和脱贫妇女思想意识的差异性进行了客观的调查和分析,结果表明,经济状况与思想意识之间相关性显著,脱贫妇女的思想意识明显优于贫困妇女。

  欠发达地区农村男劳力进城务工越来越多,农村妇女在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解当前农村不同经济水平下妇女的基本素质和思想意识状况,笔者对池州市3县1区农村进行了实地调查。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和入户走访的形式进行的。发放问卷290份,回收290份,问卷返回率100%。入户走访了5位贫困妇女和5位脱贫致富女能手。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妇女发展意识与致富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研究,本次问卷精心设计了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思想意识等问卷调查表。本文就农村贫困妇女和脱贫妇女发展意识的差异性做一次实证分析。

  一、思想意识现状的对比分析

  (一)基本情况

  调查数据表明,本次被调查对象家庭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比例较小,仅占9.3%;收入在30005000元和5000~1000元的家庭较多,分别占33.7%和29.3%;家庭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占27.5%。而个人近3年的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有58人;1000~5000元的人数最多,有169人;5000~10000元的有45人;10000元以上的只有18人。本次调查的农村妇女集中在21~55岁年龄段,其中21~30岁94人,占32.4%;31~45岁145人,占50%;46~55岁46人,占15.8%。20岁以下只有5人。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其中小学占28.6%,初中占52%,高中以上文化的只占13.4%,未上过学的比例很小,占5.8%。调查数据还显示,近3年农村妇女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靠种田和打工,分别占39.6%和33.1%,种植、养殖和其他收入来源占较少的比例,分别占13.4%和13.7%。在290份问卷中,有一孩和两孩户较多,分别为147户和108户;而无孩和多孩户较少,分别为22户和13户。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一般群众居多,为221人,占76.2%;党员干部22人,党员41人,非党员干部6人,占总数的23.8%。

  由此可见,目前广大农村劳动妇女的基本情况呈现以下特点: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处在温饱水平居多;以种田为主要养生手段;家庭人口负担较轻;一般群众居多。

  (二)农村贫困妇女与脱贫妇女思想意识现状对比分析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把家庭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贫困妇女,家庭年收入在3000~1000元的视为温饱型,家庭年收入高于10000元的视为脱贫妇女。

  农村贫困妇女和脱贫妇女的发展意识差异十分明显。在回答提高自身素质加快致富进程的几个关键性问题时,两类妇女呈现出迥然不同的思想意识。例如贫困妇女中只有25.92%回答经常阅读与致富相关的书报,25.92%的妇女偶尔阅读,有48.14%的妇女回答不阅读;而脱贫妇女中有40%的人回答经常阅读,51%的人回答偶尔阅读,只有8.75%的人回答不阅读。在阅读书报的来源上,贫困妇女自己买的很少,只占11.11%,脱贫妇女回答自己买的占31.25%。贫困妇女认为目前需要东西很多,既要资金扶持、文化知识,也要农业技术、平等和权利。脱贫妇女中有50%认为目前缺少文化,经济扶持和农业技术各占21.25%,只有7.5%的人认为农村妇女最需要平等和权利。51.85%的贫困妇女表示免费就参加村里组织的妇女农业技术培训活动,29.62%的人回答要学费也参加,11.11%的妇女表示要学费就不参加,还有7.4%的人表示免费也不参加。脱贫妇女中有53.75%的人认为免费就参加,41.25%的人认为付费也参加,只有个别人表示不参加。由此,我们得出如下的结论:贫困妇女的发展意识淡薄,科技致富的意识较弱,表现在寻找致富的途径上主观努力不够;脱贫妇女在致富的道路上深切感受到文化知识的重要,农业技术的重要,对文化的需求、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十分强烈。

  在被调查的贫困妇女中,48.14%表示积极参加村里召开的大会,40.74%表示有时间就参加,7.4%回答不知道,3.7%回答不参加。就这一问题,83.75%的脱贫妇女回答积极参加,16.25%回答有时间就参加,回答不参加和不知道的为零。在问及“村里选干部时,您投票的意愿”时,66.66%的贫困妇女都表示自己决定,但有25.92%的人回答随大流,7.4%的人回答不投票。脱贫妇女中有90%的人的答案是由自己决定,10%的人回答随大流。在问及对待制定村规民约的态度时,贫困妇女中有55.55%回答积极参与提建议,37.03%回答听大伙的,7.4%表示不关心。脱贫妇女中有87.5%的人回答积极提建议,也有12.5%的人表示听大伙的。大多数被调查的妇女表示如果自己被选上村干部,就欣然接受,也有一部分被访妇女回答推不掉就干。被访的贫困妇女中,有14.81%表示吃力不讨好,坚决不干。只有7.5%的脱贫妇女表示不愿干。在问及被访妇女是否关注电视和报纸上的重大新闻时,33.33%的被访贫困妇女回答非常关注,29.62%的人回答比较关注,表示不太关注的有22.22%,还有14.81%的人回答从不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在被访的脱贫妇女中有63.75%的人回答非常关注,28.75%的人表示比较关注,也有7.5%的人回答不太关注。由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农村妇女的平等意识和参政意识都有所增强,但参政实践较少,贫困妇女和脱贫妇女的参政意识也有很大的差异。

  二、农村贫困妇女与脱贫妇女思想差异性原因分析

  (一)思想意识间的关联性分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当前农村妇女的思想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思想观念已经从过去封闭、陈旧的思维方式向开放、多元的方式转化,从过去的“等、靠、要”思想向艰苦创业、自力更生思想转变。她们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发展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文化素质、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正逐渐成为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跨世纪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贫困妇女普遍文化素质低下。一些贫困妇女由于未能摆脱贫困,思想封闭,封建保守,自私狭隘,嫉能妒贤。其意识形态则显现为:道德意识偏低,主要表现为婆媳关系和邻里关系不融洽;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为对国家的法律政策知之甚少;性别意识落后,表现为不能充分认识女性自身的价值,在家庭和社会中把自己放在配角和点缀的位置上;发展意识存在盲区,表现为见识不广、不思奋进、容易满足、不善学习、缺乏创新;审美意识和参政意识都有一定程度的缺失。

  由于摆脱了贫困,农村脱贫妇女有一定的经济支撑,加上与外界的接触渐渐增多,她们的思想和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变化。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性别意识、发展意识、审美意识和参政意识都逐渐增强。脱贫妇女在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的同时,文明程度也大幅度提高,更加注重自身的精神健康,对农村落后的陈规陋习多持批判态度,都能正确处理婆媳关系和邻里关系。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健全,逐渐改变着妇女长期形成的服从家庭权威和听任摆布的习惯。被访的脱贫妇女中有16.25%认为如果自己遇到权益受侵害会通过法律寻求帮助,几乎所有的被访脱贫妇女知道有《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生育观念和性别观念发生了显著变化,95%的被访脱贫妇女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并且充分认识到女性的价值。对知识表现极大的渴望,脱贫妇女在致富的道路上,对文化和科技知识的渴望,对科技信息的期盼,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强烈。审美意识不断增强。参政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党和政府对妇女的重视,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宣传男女平等政策,农村脱贫妇女的参政议政积极性有了提高。调查中,有83.75%的人非常关心村干部的换届选举,63.75%的脱贫妇女有当村干部的愿望。闲余时间她们也关心国家大事,收看新闻节目。

  由此看来,经济是制约农村妇女思想的瓶颈,农村妇女思想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富裕程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二)发展意识与致富行为的相关分析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农村妇女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的各种思想意识直接左右着妇女的行为,影响妇女的社会参与。反过来,妇女社会参与的增多,能增强妇女的自信,提高妇女的创造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对健全妇女的人格、提高妇女的思想意识又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调查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当前,农村一部分妇女之所以还没有摆脱困境,除缺少文化知识、科技和资金扶持、交通闭塞、身体条件差等客观原因外,最为重要的是落后的意识和陈旧的观念。调查道德意识的相关数据显示,贫困妇女中有51.85%与婆婆关系一般,22.22%与婆婆不往来,62.96%与邻居关系一般,3.7%与邻居关系不好。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家庭不和睦,邻里关系不融洽,对致富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很多贫困妇女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长期下去,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只能是越来越低。调查显示,贫困妇女中有33.33%表示家里的大事由丈夫作主,7.4%的妇女非常同意、29.6%的妇女比较同意男人的能力天生比女人强。由此可见,传统的性别意识观念还较强地影响女性的思想,使得女性在承担社会角色时自信心减弱,甚至于对干一番事业想都不敢想。贫困妇女由于受文化的制约,发展意识非常淡薄。在被访的贫困妇女中,48.14%的人平时不阅读任何书籍。51.85%的妇女表示免费就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学习和追求发展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其直接结果就是这部分妇女很难从小农经济中走出来,增收致富的目标难以实现。

  三、农村妇女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和变革途径

  (一)当前农村妇女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

  随着经济成份、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也带来了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新变化、新矛盾和新问题,加上传统观念和文化素质的束缚,当前农村妇女的思想意识水平与构建和谐农村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农村贫困妇女思想意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专注自己的家庭和个人利益。部分妇女在生活和生产中摆不正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有的不愿承担社会义务,在利益面前只想到自己,个人主义思想膨胀。

  2.道德观念滑坡。集中表现在婆媳关系紧张,不赡养老人现象增多。调查发现,农村很多家庭婆媳不同住,虐待和遗弃老人现象时有发生。

  3.法律意识不强。调查显示,在农村,无论是贫困妇女还是脱贫妇女,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想到上法院的也仅占一成多。

  4.性别意识缺失。农村妇女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性别意识观念的影响尤为严重,加上社会潜在的歧视,很多农村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都表现出“弱者”的依附形象。

  5.发展意识不足。贫困妇女表现尤为明显。具体体现在不思进取,安于现状。调查发现,农村很多贫困妇女由于种种原因不读书、不看报,对市场经济知识知之甚少,无竞争能力,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想干,想富富不了,一无资金,二无技术,对追求新的更高的生活目标表现为信心不足。这是贫困妇女之所以贫困的主要因素。

  6.参政议政意识薄弱。一些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过程中,行为表现较为落后,在村委会选举中随大流的现象多。很多妇女不关心政治,生活方式单一化,容易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

  (二)变革途径

  1.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做好妇女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弘扬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增强妇女履行权利和义务、以诚实劳动获得美好生活的观念。

  2.构筑有效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切实提高农村妇女思想政治水平。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单靠形式主义的说教是没有效果的。要针对妇女求知、求利心切的心理,以“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载体,把思想教育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妇女学科技、用科技,帮助她们发展项目,并充分发挥示范基地、致富典型的作用,开展“手拉手”等帮扶活动,使妇女在受益的过程中,接受理想信念的教育,认清自己,找准位置。另外,还要针对妇女求名爱美的心理,以活动为载体,把思想教育同实际行动结合起来。通过“五好文明家庭”、“遵纪守法户”、“诚信家庭”、“美在家庭”等健康向上、贴近农村实际、妇女喜闻乐见的活动,寓教于乐,弘扬正气,陶冶情操,以家庭的文明进步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3.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意识。科学是战胜愚昧的武器。各级妇联要以提高农村妇女文化科技素质为重点,以服务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服务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活动。为切实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意识,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可建立以农村妇女学校为重点、各类教育培训阵地为补充的科技培训网络,形成文化教育、实用技术、绿色证书、职称评定和学历教育五个梯次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体系,使农村妇女培训工作向内容多样化、阵地稳定化、制度规范化、渠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4.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参政意识。要抓好市场经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要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使一些不懂得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农村妇女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诚实劳动,守法致富,增强农村妇女法律意识、性别意识和参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