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提要:农民增收的问题一直是国家高层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本世纪初开始,为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国家逐步在农村各地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从2005年开始,随着大部分省市农业税的取消,农村进入无税费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将面临新一轮的增长机遇期同时,各种矛盾也会随之逐渐暴露出来,农村也将进入税费改革后的矛盾多发期。尤其是农民对收入增长的需求与传统体制、观念的冲突的矛盾;农业税取消,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与农民收入增幅依然缓慢的矛盾,使农民增收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严峻。在农业税取消后如何破解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困局,依然是困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难题。)
农民增收的整体格局依然很不平衡
自从农村全面实施税费改革以来,农民收入的增长势头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好转,基本扭转了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头两年农民收入增长下滑的的趋势,尤其是遏止了农民收入的负增长态势。特别是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为近十年之最。但农民这种收入增长,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现象,主要表现在区域间的不平衡和群体间的差异性。
农民增收的格局按地域存在区域间的不平衡。首先,是东、中、 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的势头呈明显的的梯次结构,形成东、中、西三种完全不同类别的发展带和经济圈。东部发达地区,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收入增长,无论是增长速度,还是增长幅度都要明显地高出中部欠发达的地区,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98元左右;而中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增收势头又要明显好于西部少数不发达的地区,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365元左右;而西部不发达地区农民当年的纯收入只有1936元左右。其次,这三类地区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尽管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实施了西部开发计划,但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放的重点一方面很难一下子快速从东部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另一方面,即使在政策上已实现了向中西部的倾斜,但仍然优先集中在中西部的工业和城市发展上,很难照顾农村,更不用说照顾到农村欠发达的地区。因此,即使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生产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原有的基础差,而且内部差异又较大,所以,农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且这种差异在东、中、西三个类别的经济发展圈间有进一步的扩大的趋势。有资料显示;1978年这三种类别经济圈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为1.45:1.13:1,而到2003年发展到1.86:1.22:1。
农民增收的格局不平衡还表现在行业间的差别,导致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不平衡。首先,不同的收入来源会影响到农民增收的不平衡。调查中发现,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收入与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收入差别至少在3—5倍左右。如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就没有农民外出打工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高。据某市农调统计结果显示:2005年前三季度的农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5元,增长8.4%;非农业收入增加723元,增长16.8%,二者相差8.2个百分点。其次,不同的农业产业结构模式,也影响农民增收的不平衡。还是同一市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前三季度农、林、牧、渔与去年同期相比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1%、31.8%、16.9%1、1.8%。
农民增收的格局不平衡还表现在农民个体间的差异,所带来得收入增长的差异。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的资源占有(包括土地承包数量、农业信贷数量和对乡村政治资源的掌控程度)和个体素质(包括受教育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和劳动力数量)的差异,造成了他们之间的收入增长的经济基础、市场认知程度、科技水平和劳动力等要素的差异,从而导致对农民增收贡献率的不同,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平衡。于是,产生了六个不同的农村收入阶层。即:纯农业劳动者、农村雇工、进城农民工、农村工商业者、农村知识精英和农村政治资源的掌控者。不同的阶层的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收入的增长幅度随着各自要素的差异也就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农民增收的手段依然原始
从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到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施,已有二十多个年头,应该说给农民收入增加提供了条件和机遇,农民收入增长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的阶段。但由于这种增收的手段依然原始,导致农民农民收入增长的幅度远远低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水平。
现代生产技术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依然很低。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具依然原始。以家庭经营为单元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使农业生产又退回到小农经济时代。条块分割的小面积耕种方式阻碍了农用机械效益的发挥,牛耙泥耕和人工背负仍然是当今农村大多数农民的主要生产工具,使农村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大大降低,极大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增长的成本。第二,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依然单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并没有随农业税的取消而有所改变,二、三产业发展的滞后,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滞留在农村,难以有序转移出去,农业收入依然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而低水平的农业生产模式又抑制农业增效的潜能,从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第三,农民获取生产技术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前,作为农民获取的农业技术的窗口——乡村两级的农技推广网络,一直实行国家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缺。而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由于新的农村财政体系尚未建立,导致农村公共财政支出资金的困乏,国家和地方政府取消了对乡村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拨付。乡村农技部门由服务单位变成收费实体,农民也由无偿获得农业技术信息向付费购买技术服务方面转化。其结果是:一方面,农民获取农业技术的成本由原来国家无偿投资转为农民出资购买,相应增大了农民的农业生产成本,也就无形增加了农民增收的成本,使农民增收变得更加艰难;另一方面,目前状况下的农民本身就缺乏生产投入资金,农民无钱,也不愿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购买新的农业技术推广上,导致农民目前使用的农业技术仍然是以常规技术、产量技术、生产技术和知识形态技术为主体,真正能够增加农民收入的高新技术、品质技术、加工技术和转化为生产力的技术使用的并不是多,使农产品品质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善和提高,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农业效益无法转化成农民增收的潜能而滞缓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在促进农民增收的使用上依然有限。主要表现在,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很多时候对农民增收所采取的不是使用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对农民增收“授之以渔”。帮助农民调整收入增长的思路,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的方式和拓宽农民收入增长的渠道,而还是沿用传统的观念,对农民增收“授之以鱼”。而仅限于短期的资金投放和临时性贫困户的帮扶上,使农民的增收总处于一种上下波动的不稳定状态。
因此,如何巩固农民收入增长的基础,抑制农民收入增减波的波幅,平衡农民收入增长的格局,引入现代化农民收入增长理念是农村在取消农业税进入无税费时期,化解农民增收缓慢的尴尬局面所面临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