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的问题一直是国家高层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本世纪初开始,为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国家逐步在农村各地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从2005年开始,随着大部分省市农业税的取消,农村进入无税费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将面临新一轮的增长机遇期同时,各种矛盾也会随之逐渐暴露出来,农村也将进入税费改革后的矛盾多发期。尤其是农民对收入增长的需求与传统体制、观念的冲突的矛盾;农业税取消,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与农民收入增幅依然缓慢的矛盾,使农民增收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严峻。在农业税取消后如何破解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困局,依然是困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难题。
农民增收的基础依然脆弱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仍然是土地制度、农产品总量、农产品价格和农村劳动力资源等四大要素,这四大要素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的多少,直接决定农民收入增长的快慢。然而,这四大要素在大多数省市农业税取消后的农民增收中都显得十分脆弱。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制约了农民收入增长潜力。土地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存的基础,历来为农民所重视。早在300多年以前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说过:土地是财富之母。自从农村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农村土地的共同开发、共同使用的农村土地集体使用方式,农户作为经营主体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这种新型土地制度虽然一度成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不相适宜的方面也逐步暴露出来,并给农民增收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是农村土地的过度分散经营,降低了土地的有效利用率,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潜力。一家一户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使农村经济又退回到了小农经济时代。单家独户的土地使用模式,使农业生产的产业链被无端扭曲,制约了农业机械化、产业化进程;原始的生产力手段和传统的农业增产技术又回到了现实的农村,影响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村劳动力价值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限定了农民收入增长水平。其次,是对国家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政策的机械化理解,打破了最初农村土地均衡占有的状态,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的整体水平。机械的政策理解,导致许多地方的土地使用处于二十年未变的静止状态,造成了农户间人口与土地的严重失衡。有的农户承包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土地,而有些农户的承包地人均不到几分亩把田,甚至完全靠租种别人的田地过活。其结果是使这部分无地,或少地的农户仅失去了增加收入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农村承包土地,而且还不能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取消这一优惠政策所带来得收入增长机会。如农村税费改革,尤其农业税取消所带来政策实惠就让这些农民无法享受。因为国家的这些优惠政策是以农民承包的土地为基础的,承包的土地越多,享受到的国家扶农优惠政策的实惠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因此,极大地影响到了农民的整体收入增长水平。其三,静态的土地承包方式,人为地阻断了农村土地的合理化流转,限制了农民收入增加的机会。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建立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拥有的基础上的,农民对自己承包到的土地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包权,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权。如:租赁、抵押、拍卖、入股和赠予等方面的权益。使农民所承包的土地效益无法发挥其极至,农村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也在不完整的土地承包权力中无法发挥到最大。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农村土地大抛荒,就是因为农民没有承包地使用权的处置权。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无法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合理化的流转,导致了土地的大面积抛荒,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增长。再如;现在虽然农村劳动力允许自由流动,但由于没有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处置权,明知靠几亩薄田无法养家活口,但又舍不得放弃这一属于农民今后养老的唯一保障,只好一方面外出打工,尽量多争几分养家糊口钱,一方面又要照顾这几亩土地,以防土地承包权力的丧失。不仅土地效益没有被及时充分挖掘,而且农村劳动力的价值也被城乡间的来回奔波而大受损失,从而影响到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产品总量增长方式的不适应,成为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首先,单纯地增加农产品总量已不再是农民的收入增长的最大拉动力。在农产品供给短缺的年代,农产品总量的增加,往往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拉动力。但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行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村开始告别农产品供给短缺的时代。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也由过去单纯为填饱肚子向需求多样化转化,向提高农产品质量方面转化。过去依靠单纯增加农产品供给总量来增加农民收入的几率,如今已不是很大,有时甚至还会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其次,农产品总量供给与市场需求的脱节,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现在的农产品总量的构成在很大程度上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差品质、低质量、原料型的农产品总量的生产与供给明显过剩,而优质、环保、多功能的农产品总量的生产与供给却显得相对不足。这一矛盾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热情,最终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长。其三,农产品总量因受自然环境影响很大,从而也成为影响农民增收的不确定因素。中国农业是一个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弱质产业,要抵御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必须要有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农业灾害防控体系,如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灾害救济机制。而这一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今天,仍显得明显不足。当然,这一切虽然不能说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结果,但它是伴随着改革而产生并客观存在,这也是农业税取消后无法回避的事实。如依旧没有得到改善的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就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一大阻力。农村现行的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大多始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其中有不少设施因年久失修而功能老化,长期处于带病运行的状态,对农业丰收的保障能力大大下降,致使农业受灾面积近些年有不断上升的趋势。据2003年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为5438.6万公顷,比上年上升15.4%。其中成灾面积为3251.6万公顷,比上年上升19.0%;绝收面积为854.6万公顷,比上年上升30.3%。全年因干旱和洪涝灾害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800亿元以上。由此可见,巨大的自然灾害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更给农民增收带来了无法估量的变数。加之不少农业税取消的地方仍尚未建立独立而完善的农业救济机制,农业救灾仅限于提供临时性的基本生存保障和恢复性的少量生产资金投入,而农村公共财政支出,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今天变得更加脆弱,大量的灾后发展资金靠农民自筹,使农民收入增长变得更加困难。
农产品价格的不稳定性给农民增收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随着农村家庭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确立,农产品的销售开始由国家包揽风险的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向生产者个体独自承担的风险市场经济转轨,农民不仅是农产品生产的主体,也是农产品销售的主体。由于国家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农产品市场营销规范,带来了农产品价格极不稳定。首先,农产品价格放开后的农民作为单独的市场主体,在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的条件下,面对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和农产品销售中间贩子的尔虞我诈,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致使农产品的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市场对消费需求的正常指数。其次,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由于农民没有建立起自己的中介组织和营销网络,导致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脱节;信息、技术、资金链的不匹配,使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往往背离市场需求,进而导致农产品的过剩和滞销,加剧了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影响了农民农业收入的增长。
庞大而缺乏知识与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增长与滞留是制约农民增收的重大障碍。不断恶化的农村生态环境,与日益增长的人口数量是影响农民增收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首先,是农村劳动力数量的高增长与劳动力素质与技能的低水平成为鲜明的反差,使庞大的农村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无法得到充分的挖掘与发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因素质(这里主要是指文化水平、市场认知能力)的低下和技能的缺乏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搏弈,在竞争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而限制了他们就业机会,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收入增长的潜能或丧失了他们增加收入的机遇。其次,是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流动的过程中因无法顺利转化成产业工人或技术工人,而最终无法扎根于城市,永久就业于非农产业。长期和大量的滞留在农村,从另一个方面变相地增加了农民增收的成本,使农民增收变得相对困难。
农民增收的总体态势依然不稳定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农民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农民收入的计量单位也开始由集体为单位向农民个体和家庭为单位转化,农村社会出现了利益分配的表面化和收入主体的多元化,农民增收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并逐步引起管理者高层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应该说农村改革二十多年来,农民收入较农村改革开放前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这种增长总是在着一种不稳定中生存和发展。其主要表现在:
农民收入增长呈波浪形变化,起伏较大。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实施开始,到21世纪初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广直至农业税的取消期间,农民收入经历了高速增长、低速徘徊、增长低谷、恢复滞长和较快增长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7年至1984年。在这一阶段里,由于农村改革刚刚起步,因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所带来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空前的释放,农产品无论是总量和总类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加上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第一次实行提价,使农民收入有了明显的增长,农民收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达到15.1%。第二阶段从1985年开始到1988年间。在这一阶段里,由于农产品总量的急剧增加和农业结构性矛盾开始显现,农产品销售第一次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移,农产品销售出现困难,于是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的现象,农民的农业收入急剧下滑。但由于这一时期正是农村乡镇企业发展方兴未艾的鼎盛时期,农民因农业效益下滑带来得农民收入损失在乡镇企业的收益上得到补偿。因此,农民的整体收入在这一阶段仍然处于增长低速徘徊期,农民年均收入增长为5.3%;然而从1989年开始到1992年为第三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由于国际形势急转直下,带来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的紧缩,乡镇企业发展开始遭遇阻力,乡镇企业效益也逐年开始下滑,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收益越来越少,同时,日益突出的农业结构性矛盾与不断下降的农产品市场有效需求的矛盾相互交织,造成了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下调,农民从农业中获取收入的机会越来越少,农民收入增长进入低谷阶段,农民收入的年均增长为0.3%;第四阶段从1993年至2002年,为农民收入恢复和滞长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两个层次,即从1993年到1996年,由于农业效益的急剧下滑,大量农村土地被抛荒,农民纷纷离井背乡,农村稳定受到威胁,国家为了稳定农村,稳定农民,国家再次对农产品提价。同时,在这一时期国家宏观经济有了明显好转,城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产品市场需求弹性上涨,农民收入开始有所增长,农民收入进入恢复增长期,年均增长5%;但从1997年至2001年,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特别是长江、两河(黄河、淮河)流域三年两水,农业损失惨重,主要农产品总量增长并不明显,而且这一时期农产品价格走势持续低迷。同时,这一时期也是农民负担反映最突出的时期,农民收入增长又开始下滑好,在由于农民工的出现和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从农业之外获取了部分非农收益,农民收入增长处于下降、停滞和缓慢增长阶段,年均增长2.1%;第五阶段从2002年到现在2004年,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由于农村三农问题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在农村全面推行税费改革,规范农民税费负担的同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产业政策的倾斜和财政资金的投放力度,特别是“两项减免和三项补贴”政策的出台,使农民彻底从沉重的负担枷锁中解脱出来。加之,这一时期又无严重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收入再次进入快速增长阶段。特别是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为1997年来最高。因此,从这五个阶段来看,农村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总是处于一种上下波动的不稳定状态,正是这种不稳定的波动,给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伴随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潜在矛盾增添了农民收入增长的不稳定因素。这些潜在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农业抗灾能力的下降给农民收入增长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农业是一个受自然环境影响很大的风险性产业,随着近些年来农村公共财政支出资金日趋匮乏,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变得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多的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处于年久失修带病运行的状态,使农业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日趋下降,导致农业的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和成灾率都成上升的态势。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农作物受灾面积5438.6万公顷,比上年上升15.4%。其中,成灾面积3251.6万公顷,比上年上升19%,绝收面积854.6万公顷,比上年上升30.3%;2004年农作物受灾面积3710.6万公顷,其中成灾面积436万公顷,全年因干旱和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975亿。即使比2003年减少了50%,但按现行统计的农业人口总数人均减收也超过100元以上,直接影响到了农民收入的增长。第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的长久滞留加,大了农村劳动力收入成本,给农民增收带来了不确定因素。不断恶化的农业生态环境与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人口总数,使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逐年下降,使农村劳动力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从而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第三,不堪承受的农民就医支出,增添了农民增收的变数。由于农村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瓦解,而新的农村医疗构架在农业税取消后的今天尚未建立起来,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日显突出。在农村的一个家庭里,只要有一人生大病,其庞大的医疗费用就有可能让这家庭花费一年的收入。因病致贫,最终导致许多农户增收无望。第四,市场风险给农民增收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这里的市场风险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价格的市场风险,它包括农资产品价格和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在前段中已讲过,而农资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如有一个地级市对全市500户农民今年前三季度的抽样调查中发现,因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导致农民减收75元,基本抵消了国家支付给农民的每亩种粮补贴,使农民增收变得十分困难;二是日趋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与尚未熟悉市场规则的农民之间的矛盾,使农民在市场的竞争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农户与市场链的不完整,导致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农产品的流通环节的堵塞,给农民增收带来了很大的风险。第五,难以承受的教育支出,使农民增收变得举步维艰。在现在条件下农民增收的潜力本来就十分有限,加上巨大的教育经费支出,使农民增收的希望变得更加渺茫。在农村,一个高中生一年的花销不少于5000元,而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各种支出要超过1.2万元。庞大的教育经费支出,势必导致农民生产性投入的减少,从而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