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三农研究  农民

论中国农民与国家的社会契约关系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时间:2005-06-03 访问次数:131

  陈婴虹
(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内容摘要]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契约精神要求国家必须对全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公正的保护和分配;要求必须通过契约来合理地划定各自的权利(力)范围,尤其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中国农民利益缺失的关键在于国家与农民间的契约精神的缺乏,表现为契约关系残缺且失衡。所以,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建立良性的契约互动关系,是解决中国农民利益保护的根本之道。
[关键词] 农民 国家 社会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