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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农村一线的最新调查--农民增收所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中)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作者: 时间:2005-05-24 访问次数:125

三农问题这个作为本世纪初使用频率最高的字眼,无论是见诸于各级政府的政策文件,还是游览于学术界的观点热播,时常都能见到,这说明三农问题真正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这既是农民之福,也是国家之福。因为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稳,则国家稳;农业发展,则国家发展;农村现代化,则国家现代化。但作为现实的农民,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他们所关注的与国家的大政方争和学术界的恢弘论调仍有很大的差距者。既是农民本身固有的现实主义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也是目前的生存状况使然。他们更多关注的是完整的土地权益、农业生产条件的使用、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农资产品的安全、农业技术的使用、农业风险、资金匮乏、文化卫生、贫困救助和行政指导等十大热点问题。

  关键词:农资产品的安全、农业技术的使用、农业风险

  四、农资产品安全。包括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产品价格风险。目前市场上农资产品安全问题是农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假冒品牌、假冒性能、假冒价格和假冒专卖已成为以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为主的农用生产资料的泛滥最严重的四假问题。因此,如何防范和切实解决好四假问题,是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的关键问题之一。而目前的农用生产资料的安全现状,不仅表现在四假问题突出,而且还表现在这一问题尚未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过去农民所需的农用生产资料,大多数来自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供销合作社。在这里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不仅质量得到保证,而且有专门的农业技术咨询人员,帮助农民讲解所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的品质、用途和使用方法,既节省成本(包括价格和时间),又能放心使用(有政府信用做后盾),出现问题也能得到妥善解决和合理赔偿,加上政府的督办和工商部门的多环节严查,农资产品的四假问题控制的较好。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近两年开始的农业税费改革措施的出台,使原有的农资市场的乡村管理体系被打乱,而新的运作机制尚未健全,导致农资产品管理上的失控,使农资产品安全问题成为农民最疼的事之一。
  首先,缺乏约束机制的农资市场的放开,是农资产品安全的最大隐患。突出表现在:假品牌、假性能、假专卖等三假问题猖獗。其主要原因,是农业技术推广普及网的解散和农资产品的市场管理不力而造成的。随着乡镇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乡镇政府和乡镇职能部门的职能转换,原有的管理职能,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多半被废止或弱化,而新的管理方式和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这样就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也给农资安全带来了管理上的漏洞。现在,农资市场的管理现实是地方政府无权,因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乡镇干部不是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因此无权干预市场经营活动。应该说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规范干部行为,防止滥用职权,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矫枉过正的做法,也束缚了干部的手脚。在目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尚不规范的前提下,人们的法律意识尚未建全的今天,在执法过程中,过分依赖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效能恐怕会适得其反。加上目前的乡镇机构改革,打破了原来的工作方式,许多乡镇干部从忙绿而繁杂事务中沉寂下来,面对新形势,一下子还很找到新的工作定位,对于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乡镇干部无法干,不敢干,也不愿干。消极观望,被动等待就,成了现在乡镇干部的新景观。而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虽然有执法权,但中国是一个人治观念统治数千年的国度,人们习惯于过去的皇权和现在的行政命令的压力,依法办事在一些人的心中,仍让是一件遥不可期的事,法制效能与皇权威严在今天的社会还无法等同。何况在经济利益与部门行为挂钩的今天,部分单位和个人更多的是考虑到如何利用手中的职权,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来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和保证本单位的运转。只有在这种前提下,才去考虑其应该的服务职能。况且,或许,还可能有部分心术不正的人,希望乱中牟利,也很难说。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管理的缺位就可想而知。当然这种现象并非那一部门所独有,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我们许多的设在乡镇的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都是县市主管部门的延伸单位,乡镇政府无权管理和直接调动,面对农民反映的农资市场的安全问题,乡镇政府要么是花钱,或凭关系,请这些职能部门来管,要么是凭良心,去做一些明知没有作用的协调,或只能是摇头叹息而已。而农民大多也是在一阵忿怨和无奈中认栽。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也由于转制和资金的缺乏,处于瘫痪状态,更无力无心去管。因此农资安全问题就成为了一个影响农民增产增收的大问题,并长期悬在农民的头上。其次,是农资产品龙珠混杂。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农资产品可谓五花八门,日益翻新。加上现在各种传媒的广告宣传,使农民眼花缭乱,不知谁真?谁假?同一种性的产品有上百个生产厂家,上百个商标名称,销售价格也各不相同,因此,参杂使假现象层出不穷。农民花钱购买的一些农资产品,不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而且有时还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农害。如前年讲得沸沸扬扬的假农药事件就是典型例证。一农妇因家庭纠纷,一气之下喝下了大半瓶标有剧毒的农药。当时,吓坏了全家,认为她必死无疑。但到村卫生所洗一下胃,就很快没事,参假农药对这农妇虽然是一件幸事,但化二十多元钱买到的假农药不仅浪费了农民的血汗钱,而且还影响了农作物的生产,给农民增收带来不利。其三,农产品品经销商素质良莠不分。由于现在的农资产品销售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目前一是城镇打着农资产品经销的机构比比皆是,甚至有些学术机构也打着农业科研的幌子,推销假冒农资产品,其影响更坏,欺骗性、破坏性更大。调查中发现:在2002年,由一个乡镇的三个村,就因购买了某省科研所推荐的所谓的高产防虫的棉花品种,而给这些农户当年带来了惨重的经济损失。因为这种棉花品种不仅种子要比一般的种子贵2~3倍,而且并没有明显的防虫效果,相反因产量还低于同类其他品种的产量,使农民大呼上当,当年这些农户亩平减产四成以上,户平减收1500元以上。而且这些农户因当时购买时,既没有经过当地政府和农技部门的鉴定,也没有购买的文字合同,结果是索赔无门,只好自认倒霉。后来调查发现,这是一家早已经和该省某科研机构脱钩的皮包公司。待农民索赔时早已人去楼空,而且受骗的还不只是这个乡镇的三个村,还有其他县市的不少乡镇。二是农村农资产品经销市场也不容乐观。目前,农资农村的农资产品经销商是遍地开花,这虽方便农民就近购买,但更多的是会带来农资产品安全上的隐患。在农村,现有的农资产品经销商中,既有原乡镇农技推广站中分流的农业技术专业人员,占15%;也有非专业但懂农业技术的人员,,占30%;而更多的是见卖农用生产资料有利可图,而市场准入又不严格的半懂,甚至是对农业技术完全不了解的个体经销户,占40%;其他占15%。而这40%的个体经销户,因缺乏农资产品营销的专业知识,所以对前来购买的农户一般无法解释农资产品的性能。只是因为他们离农户近,农资价格相对较低,有时又可赊销,因此销量较大。正是这种大销量,给广大农户带来了巨大的危害。突出表现在假冒商标的产品较多。即使是非假冒的产品,也多是有效成份的含量或剂量严重不足,而导致使用量的成倍增加,从增加使用成本。同时,由于现在同名不同性能的的农资产品很多(主要是仿冒产品),同效能不同产地的农资品种也不少,因缺乏对农业生产和防治技术的了解,个体经销户既不了解,无法向农户解释、推荐,导致农户购药时不是相互模仿,就是该用的没有用,不该用的滥用,既增大了农业生产成本,也造成了不该有的农业损失。如有一农户,到一家个体农药经销户去买芝麻田里的除草剂,由于该个体农药经销户不知该除草剂会对棉花作物造成药害,在卖时没有向买药的农户讲清楚,致使在给芝麻田除草时,由于是站在上风口施药,而下风口正是另外一家的一片棉花田,导致大面积的棉花作物枯死,两家由此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治安案件。
  其次,是农资产品的价格风险问题。农资产品的价格风险在农民的农资产品安全防范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因为农资产品的价格,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投资成本,最终影响到农收收入的增减。而持续上涨的农资产品价格问题,也成为继农民负担过重和农产品价格走势之后,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农资产品上涨的趋势,很大程度上已吞噬了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调查发现:现在市场上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和农机具等基本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全面上涨,其中种子和农药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2成,化肥价格上涨幅度最大。过去一套肥(一百斤磷肥,一百斤碳铵)150元左右,而现在买到了280元左右,上涨100多元;尿素由去年的每吨2100元上涨到2480元,上涨380
  元;钾肥也由去年的每吨2050元上涨到2450元上涨400元;复合肥由去年的每吨2000元上涨到2300元,上涨300元。农民按每亩投放磷肥、碳胺各一百斤,尿素80斤,钾肥40斤计算,今年每亩仅化肥一项要多投入资金280~300元,还不算其他农资产品的涨价。另外,虽说国家加大了农户购买农机具的补贴资金,由于它有一个限制条件,即每户的粮食种植面积不得少于50亩,这对大多数人均面积不足1.5亩,户平不到10亩的农民来讲,很难享受到国家的这项优惠政策。造成农资产品大幅度上扬的原因,既有原材料涨价的因素,也有因市场管理上的严重缺位,包括政府价格干预和市场职能部门的管理不到位以及现有国家补贴方式上的漏洞等因素。
  五、农业技术的使用。农业技术问题,不仅表现在现有农业技术对农民增产增收的贡献率远远低于发达的国家,而且还表现在实用的农业技术的开发和储备上的不足,以及常规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上的不到,和与现行农村经营体制不匹配。
  首先,表现在农业实用新技术的开发与储备的不足。这种局面的出现,是现有农业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出发点的先天不足造成的,是与我国过去的长期的农产品供给的短缺有关。过去农业技术的开发和储备多以提高农作物单产,增加农产品总量为前提,单一的以增产为目的农作物品种的种植和改良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在不断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同时,农产品的品质和种性也随之发生异变。在农产品供给短缺的时代,这种技术的出现,也许起到了缓解农产品供需矛盾带来的压力。但也为今天的农业增产不增收,埋下了隐患。因为,农产品总量的增加,是以牺牲农产品的品质代价换来的。在农产品总量全面过剩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再也不是仅仅限于饱肚子的问题,人们更多的考虑的是有营养、多样化、专业化和优质化的农产品需求。这就需要农业技术,由原来的提高农产品产量为目的产量技术,向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品质技术转化;由常规技术,向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转化;由生产型技术,向加工型技术转化。这既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技术的要求,也是农民增产增收的客观需要。但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常规技术产量技术仍然是当前农业技术的主流,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也因高耗费、低品质、缺营养而缺乏竞争力,从而影响农民的增收。
  其次,技术推广力度的日渐势微。面对残存的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民对即使是常规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也显得无能为力。对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运用问题上,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农民对农业技术的认知和掌握,主要依赖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中心支撑点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在那个时代,无论是县市,还是乡村都有专门的农业技术科研和推广机构,以及专职或兼职的农业技术员队伍。如县市有农工部、农业局、农科所,乡镇有农办、农业技术推广站,村组有农技员。从农业技术的研发、试验到人员的培训、推广,都有专门的程序和渠道。同时,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由乡镇牵头,对上接受县市农业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对下组织乡村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包括农产品品种的选择与选育,栽培,伺养与管理,病虫害的防治等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农民在常规技术的使用上根本不用担心。而现在,随着国家对农业资金投入重点上的转向和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从县市到乡镇到村组,用于农业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上的资金日渐减少。资金的缺乏,首先使县市农技部门的功能发生转变,对农业技术的服务开始有无偿变为有偿,由专营变为兼营,有的甚至打的是农业管理部门旗号,行的是非农业,或私人合伙盈利的勾当。其次,是转嫁服务职能。很多本应由县市承担的责任,现在全部下放到乡镇。但在下放中,给事不给权,还美其名曰下放管理权限有利于管理,是农业发展的要求。其实质上是因资金不足,而推卸管理责任!而乡村,在农业税费改革以后,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农业技术部门的改制,使乡镇干部的管理职能和农技部门的服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首先是乡村干部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乡村干部和农技员由过去在农业技术管理上的一杆子插倒田头,时时管到,事事管到,变成放任自流。现在在村子和田头再也很难看到我们的管农业的乡村干部和农技人员。这一现象的出现,倒不是乡村干部人人不愿去,而是现行的流行说法是:农民什么都会干,乡村干部去了不是添乱,就是吃喝,增加农民负担。同时,现在的价值取向的和对干部的要求,也不再强调乡镇干部必须下村指导农业生产。其次,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管理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过去乡镇农技站有国家财政补贴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资金来源不用发愁,因此他们专心服务农业,方便农民。而现在转制以后,由于配套政策的不到位,使他们成为经营实体,靠收服务费过日子。所以,现在是给钱就办事,不给钱就不办事。谁给钱,就给谁办事。现在大多数地方的乡村农业技术服务网络大都名存实亡,而其中受损失最大的是农民。因为农民早已已习惯了乡村干部和农业技术员的现场指导。
  其三,现行的农业技术很难适应当前的农村生产经营体制的需要,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可能是农民对农业技术问题的最大期望。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家庭成为主要的生产单位,农业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应围绕这一新特点来展开。特别是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实用农业技术开发和使用上,要有新的突破。如农民渴求的节水灌溉技术、小型农用机械及使用技术、农产品病虫害防治的生化技术等。节水灌溉技术、小型农机具(如小型耕种、插播机械,灌溉、运输机械施肥洒药机械等)和生化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使农民的农业生产从繁重体力劳动、低水平的传统耕作方式、高耗费的生产投入中解脱出来。既有利于农民节约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费,也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从而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这是农民当前增收最热切盼望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
  因此,加大对农业技术和网络体系的资金投入,理顺农业技术管理体制,特别是要加大适应当前农村生产经营体制下的农村实用新技术的开发研制与使用的力度,是解决农民增收的又一重大举措。
  六、农业风险。农业风险包括农业的自然风险、农业的市场风险和农业的防范风险三个方面。
  自然风险。主要是由于气候、水文和地质变化,所引发的农业风险。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风险问题一直伴随着中国农业的发生与发展。首先是客观条件决定了农业风险的不可避免性。由于中国农业地域分布广阔,经纬跨度较大,因此,地质、气候、水文的差异与变化较大。正是这种差异与变化,带来了农业的效益差异与波动。其中,水灾、旱灾、冰雪、风灾和病虫害是构成农业自然风险的五大威胁。有资料显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平均每年水灾面积为2.25亿亩,仅2003年为3.05亿亩;旱灾面积为4.12亿亩,仅2003年为3.73亿亩。而冰雪、风暴和蝗虫等灾害对农业的侵袭也是致命的,每年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屡见报端。其次,是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备是农业风险难以驾驭的重要因素。突出表现在农田水利设施落后,这是近20年来水灾和旱灾成灾面积不断增大的主要原因。有资料显示:上世纪七十年代平均成灾率为34.6%,八十年代平均成灾率上升为49.1%,而进入九十年代平均成灾率超过50%。一是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我国现有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部分因年久失修功能老化而带病运行。即使是在正常年景也很难保障农业生产的需要,更不用说灾害年景。因此,现有农田水利设施保障能力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最大障碍。二是农业灾害预测、预报系统的不完善。尽管现在国家在防灾、减灾方面的技术已非常发达和成熟,但正真用于农业生产服务,用于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专业技术还不是很多,或者说还没有被农业和农民所认知和利用。如在气候的预测上,虽然天上有多颗风云卫星,地下有不少接收站,由于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民急需这方面信息的地区,往往因多种原因上而无法享受的这种科学发达带来的好处,而仍受至于自然环境的深刻影响。三是农业风险防御网络的不健全。这种局面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村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所产生的后果。现在,人们更多地开始怀念农业生产大集体时代的那种农业风险防范方面的服务。在大集体时代,生产队有专门的农业技术指导员,大队有专门分管农业风险防御的生产大队长,公社更有一整套组织齐备的农业风险防灾减灾的体系。从气象预测、病虫害测报,到组织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分工明晰,组织到位。正是这一种多层次、立体式的防御体系,才使的当时的农业风险,在农业科学技术并未有现在发达的情况下所带来的损失能降到最低。而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由集体经营向家庭承包经营的转变,农村集体服务功能日渐淡化。同时,由于农村集体积累的减少和国家农村投资重点的转移,造成农业风险防灾、减灾方面的资金的严重不足,导致原有的服务网络和技术人员队伍,不是被迫解散,就是空有其名,难行其责,甚至打者服务农业的旗号,干谋取私利的勾当,导致涝灾、旱灾和病虫灾害的肆虐农业风险有增大的趋势。
  农业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的价格因素。这种风险的存在,首先表现在农产品本身的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现存的农产品大多数是追求产量最大化的特定条件下的结果,因此,无论是农产品的产业结构,还使农产品的种性、品质与人们的现实需求都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一是表现在农产品结构和品种的区域性雷同。导致这种雷同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使家庭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由于农户的经营规模大多比较小,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和强大的竞争力,多数农户因经济实力较弱,生产技术较低,生产手段较原始且市场信息相对闭塞,于是,农业产业结构不是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原地踏步,而滞后于市场的需要,就是在乡村盲目的模式推广和面积的扩张下,出现结构性的过剩和产品的积压,从而影响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的市场风险。二是表现在农产品品质的的单一和劣质。传统的经营方式,从众而一的心态,导致农作物的布局、农产品品种的选择上的一哄而上,或一涌而下,农户往往考虑最多的是产量的增加,而不是品质的提高。于是,大路货农产品居多,原材料型的农产品居多,特别是农产品的疫病和农业残留量的问题,始终是影响农产品是产竞争力的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其次,是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由于过去长期以来,中国在农产品供给问题上一直被供应的不足所困扰。因此,单一的总量扩张,带来结构的趋同品质的下降和产品的积压,从而带来农产价格的不稳定。加之,中国的农业,无论使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的一段时期里,受自然环境的制约的影响依然较大,丰歉之年,依然会周期性的出现。这也是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其三,农业生产资料的不断上涨带来的农业风险,仍然是农民所关注的热点。因为它非常直观的体现出了农民生产成本的涨落,特别是近两年的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可以说是飞涨。这种农业生产资料的非正常涨价,早已变相的抵消了近两年来国家对农民优惠政策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上的好处。
  农业的防范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国家政策上,缺乏长期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在农民心中,缺乏农业风险的防范意识。首先是国家至今为出台一部完整的防范农业风险的法规和机制。如农作物保险体系和农民收入保险体系。而发达的国家这方面却做得很到位。如美国的农作物保险法规定:凡自愿投保的农民,如当农民当年的农作物收成减少达到25%后,投保者即可获得联邦政府规定的最高保额的75%的保险赔偿。特别是家庭收入保险规定:投保者收入一旦低于保险水平以下,即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这样就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农民因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和因农业损失带来的农民收入的减少。其次是表现在我国大多数的农民还缺乏防范农业风险的保险意识。记得前段时期,有些地方曾推出农民耕牛保险和农户房屋保险,但因一户要出10~20元人民币而被妖折。农民的短期利益行为,是导致农业保险难以推广的重要因素。当然,也存操做过程的不合理。如不按资产的总额多少计算保费,而平摊方式,或是宣传的不到位。当时推出这项服务,更多的是从追求社会舆论效应,树立政府领导和部门的社会形象为出发点,而忽视农民的实际利益和社会的经济效能。
  因此,改善农业投入机制,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趋势,拓宽农产品价格提升的空间和培养农民的多形式、多途径的防灾减灾意识,是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的当务之急和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