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 作者: 杜鹏程; 徐舒; 吴明琴 时间:2018-07-13 访问次数:253
【Author】 DU Pengcheng;XU Shu;WU Mingqin;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机构】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 本文利用双重差分法,全面评估了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农民工福利水平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新《劳动合同法》降低了农民工的工作时间长度达23%,提高了农民工拥有各项社会保险的比例为10%—26%,这一结论在消除样本选择性偏误后同样成立。进一步的分析发现,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福利水平的改善作用在工人议价能力较低地区和教育程度较低组别的农民工上更加明显,而在性别方面无显著差异。同时,新《劳动合同法》的劳动保护效果并没有因同时期其他经济因素的冲击而受到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对正处于争议中的新《劳动合同法》能否真正提高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做出了明确回答,而且对于制定和发展规范的劳动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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