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佳奇; 【机构】 辽宁大学法学院; 【摘要】 日本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构建了以"中央政府宏观主导、地方公共团体具体推进、农业经营组织不断发展、涉农产业积极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为内涵与特征的"多元共治"基本模式。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合理配置农业循环经济所涉多元主体的权利(力),综合运用命令控制、经济激励、信息管理等多元调整手段,为"多元共治"基本模式的建立和良性运行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更多还原【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 基本模式; 多元共治; 法律保障; 日本; 【文内图片】【基金】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生态文明与能源法创新研究”(编号:13CFX100);2014年辽宁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辽宁水资源立法研究”(编号:L14CFX028)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