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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从土地股份制得到什么?——以南海农村股份经济为例

编辑:刘愿 来源: 管理世界 2008年 01期 作者: 刘愿 时间:2009-03-12 访问次数:7

【作者中文名】 刘愿;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文献出处】 管理世界, Management World, 编辑部邮箱 2008年 01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土地股份制; 代理人侵害; 再集体化; 【摘要】 国家征用农地制度遭受愈来愈多的批评,南海土地股份制则被视为发达地区农地制度选择的普遍模式,是国家征地制度改革的第三条路径。本文根据实地调查发现,尽管普遍施行土地股份制,南海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家庭经营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农民主要的收入渠道,南海土地股份经济不仅收入渠道单一,而且农民股权收益水平低并遭遇代理人侵害。南海土地股份制的实质是以土地为主的农村资产再集体化,在中国农村强制推行土地股份制可能是得不偿失的不可逆过程。 【DOI】 CNKI:SUN:GLSJ.0.2008-01-011